做好本职工作。
(一)工程监理企业要解放思想,增强改革动力,遵循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监理服务。
(二)工程监理企业可根据市场供求、项目复杂程度、监理服务内容、人员配备要求、管理成本等因素,确定计费方式和服务价格。
(三)工程监理企业要通过公平竞争或价格协商等形式承揽监理业务,严禁以低于企业成本、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及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四)工程监理企业要加强企业和项目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监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监理工作技术含量,围绕市场需求,提供多元化、差异化、专业化服务。
(五)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隶属关系将主要工程项目的概况、监理服务内容、人员配备情况及价格计算方式和合同价格等数据上报本地监理协会,监理专业委员会或监理分会,以便于协会统计分析及发布相关信息。
(六)工程监理企业要积极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履行监理职责,执行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六项规定”,切实发挥监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