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偿协议谈判破裂
所有的拆迁行为中,都要履行“先补后拆”的准则,即让被拆迁人对于补偿协议中房屋、补偿金额、临时安置等补偿条款都认同,且签字之后才进行搬离行为,而先拆迁后补偿的都属于违法拆迁行为。
2、暴力拆迁、软暴力拆迁
由于拆迁补偿谈判的不成功,拆迁方有可能会采取暴力威胁、以及断水断电等一系列的软暴力行为进行“逼签”而这些无论是暴力拆迁还是软暴力拆迁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补偿或者判刑处罚。
3、由街道办、乡镇政府或者开发商等主体进行强拆
由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行政强拆被取消”,由街道、乡镇、区或市政府及其主管的局、办或者开发商直接实施的强拆属于违法拆迁。
4、证件不齐的拆迁
实施拆迁必须要有相应的审批文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而属于产权调换的应该有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由本地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拆迁中涉及依法由政府代管的房屋、寺庙、教堂、文物古迹及军事设施场所的,还应当有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而一些拆迁方为了项目的进展问题,一般会在文件审批下来之前提前进行拆迁工作,而这样的拆迁行为,一般是属于违法拆迁,一样要根据情节给予补偿,或者进行相应的惩罚。
5、“违建”不补偿
在拆迁中,不少农村和城中村等地方,有很多房屋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政府招商引资等客观原因,土地房屋的证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而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为是违建,而对于违建的拆除是不进行补偿的,而这也极大的影响了被拆迁人的利益问题,这种情况被征收人是可以请律师帮你争取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