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质量规范》)规定,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然而,有许多施工人员误解为,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浇水养护的最迟开始时间是其后的12h,也就是说,只要是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12h前进行浇水养护就满足规范要求。因此,在工地上常会遇到技术人员催促养护浇水,可是有人会说,混凝土浇筑完毕才几小时,离12h还远呢!不着急。
由于水泥及混凝土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尤其是近年来,高性能混凝土、早强混凝土、高强混凝土及预拌混凝土等的广泛应用,其所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水泥强度等级较高、水泥用量较大、早期强度高、水灰比小等原因,使其混凝土的温度变形、干缩变形和自收缩变形都较大,混凝土开裂时有发生,其中混凝土的浇水养护时间的过迟成为早期开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引起施工人员的重视。
多年前,工地上经常遇到的是流动性很大的塑性混凝土,其浇筑体积也不大、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水泥强度等级都较低、水泥用量小,早期水化程度不高、干缩小,又没有自收缩,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这样的塑性混凝土在浇筑完毕后12h以内浇水养护可能是适宜的,但对于现代混凝土来说,过迟浇水养护则会造成开裂并对潜在质量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