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2020年陕西省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西安、咸阳、铜川、渭南等10个市(区),必须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
3月6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2020年陕西省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城市节水是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应对城市水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2020年,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榆林市、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10个市(区),必须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
《方案》要求,2020年,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要抓好六项主要任务:强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确定考核方式和申报时间安排,加强业务培训和资料收集整理,积极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深入开展城市公共领域节水。为此,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时限;加强督导检查,全力推动创建;广泛深入宣传,调动全民参与;完善融资机制,加大资金保障。
陕西2020年10个市(区)须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是进一步做好2020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措施。建筑界热点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国家节水型城市相关建筑行业热点资讯,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行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