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8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征求《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要求修改意见的于3月5日17时前书面反馈河北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征求《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冀建建市函﹝2020﹞1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进一步做好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于3月5日17时前书面反馈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刘志彬 0311-87800512 87805207(传真)
邮 箱:jgczqyj@163.com
附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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