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0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三亚海棠之星项目四期等4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公示通过评审的三亚海棠之星项目四期等4个绿色建筑标识评价项目,公示期为7天。一起来看看。
关于三亚海棠之星项目四期等4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的通知》(琼建科〔2016〕9号)以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15]108号),我中心组织专家完成了对三亚海棠之星项目四期等4个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夏令、吴梅 电话:0898-65345066
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02002)
海南建程建筑节能研究中心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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