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协助做好建筑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函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2-19 11:13:44

[摘要] 2月17日,陕西省建筑协会发布《关于协助做好建筑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函》,要求陕西各地市建筑业协会协助各地市主管部门做好建筑企业复工复产调研工作,以及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协助做好建筑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函

陕建协函〔2020〕8号

各地市建筑业协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施工企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省住建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为协助企业做好有序、分类、分批复工复产工作,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现向各地市建筑业协会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协助各地市主管部门做好调研工作,了解会员企业在复工复产、建筑原材料供应、防控用品购买、职工返岗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有条件复工复产的会员企业,要引导会员企业按照省政府、省住建厅及各属地政府、住建部门出台的相应规定,有序、分类、分批复工复产。复工前不仅要制定开工复工计划,还要制定科学地、符合实际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要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经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复工。企业复工期间,各地市建筑业协会要督促会员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做到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

  对暂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建筑企业,各地市建筑业协会要积极创造条件,使他们摆脱疫情的困境,尽快复工复产。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困难的会员企业可以让他们将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电子版文字材料上报于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

  二、各地市协会要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开展疫情防控、保障经济正常运行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利用好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会刊等做好宣传,及时报道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疫情防控的情况,推广企业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各地市协会要切实做好会员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针对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会员企业复工项目的管理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帮助会员企业在当前形势下,借助数字化、信息化等科学手段辅助企业项目复工等问题,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在2月19日下午15:00至16:30举办一期题为《数字连线 1+1—打好复工战“疫”》的网上专题公益培训讲座,请各地市协会积极组织本会会员企业进行线上学习,做好培训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序、项目建设高质高效。

  附件:

  1、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力促重点项目和企业安全规范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安政办发〔2020〕3号)

  2、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导意见》(铜政发〔2020〕3号)

  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铜政办发〔2020〕3号)

  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16条暂行措施》(延政发〔2020〕3号)

  5、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渭政发〔2020〕4号)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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