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工地应对极端洪涝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出台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1-08-17 10:40:35

[摘要] 《成都市建设工地应对极端洪涝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日前出台,确定了在红色暴雨天气,建筑工地的处置流程和相关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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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成都市建设工地应对极端洪涝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级(红色)防汛应急响应时,当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息时,以及局部发生重大洪涝灾害需要启动应急处置方案时,该区域建设工地应按照本方案规定流程开展各项应对工作。

  处置流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急响应流程

  预警阶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通知提醒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领导在岗值守,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抢险队伍进入战备状态,确保统一有序调度。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即会同属地政府对深基坑周边房屋建筑内居民进行撤离并妥善安置,确保人员全部撤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指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工作;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工地落实应对极端强降雨天气措施的监督检查。

  救援阶段。出现重大险情时,市区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救援、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灾后恢复阶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施工。

  相关责任主体处置流程

  预警阶段。施工单位迅速集结项目应急抢险队伍。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断电,对深基坑、高边坡、高挡墙、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施工单位安排专人组织撤离,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全部撤离。

  救援阶段。施工单位第一时间向专业救援机构报告请求救援,并同时向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有救援条件且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可采取自救互救;没有救援条件的,施工单位要引导被困人员等待专业救援队伍救援,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灾后恢复阶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解除极端强降雨天气预警后,各建设工地要及时开展积水抽排和隐患排查,并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用电、防疫消杀、结构安全评估等灾后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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