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北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验收组,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参评2020年度“洁净城市(区)”的县(市、区)进行创建评估,经实地调研、考核评分,14个县(市、区)通过“洁净城市(区)”评估。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0年度洁净城市(区)创建评估及2016年度洁净城市(区)复核情况。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等14个县(市、区)通过“洁净城市(区)”评估。至此,河北省已有112个县(市、区)达到“洁净城市(区)”标准。
另外,承德市营子矿区、张家口市涿鹿县等18个2016年度“洁净城市(区)”复核合格。
通报称,在各市推荐基础上,5至7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验收组,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参评2020年度“洁净城市(区)”的县(市、区)进行创建评估,经实地调研、考核评分,14个县(市、区)通过“洁净城市(区)”评估。经暗访复核,18个2016年度“洁净城市(区)”复核合格。
通报强调,“洁净城市(区)”创建是推进城市环境容貌提升、治理城市道路扬尘的有力抓手,通过本次评估的县(市、区)及已获得“洁净城市(区)”荣誉的县(市、区)要继续提升市容环卫设施管理水平,打造干净卫生环境、整齐街容街貌和有序城市环境,进一步彰显示范和引领作用,保持城市“洁净”常态化。其他县(市、区)要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整洁干净的城市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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