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肥市近日发布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明确2021年至2025年,计划改造提升老旧小区882个。在改造中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楼房进行归并整合。
《合肥市2021-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正式印发。《规划》按照“应改尽改”要求,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2021年至2025年,计划改造提升老旧小区882个。对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回迁安置小区优先纳入改造。
根据计划,2021-2025年合肥全市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总建筑面积2674.38万平方米,涉及9148栋,285053户,惠及866035人。
同时,合肥将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各地积极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合理确定改造资金共担机制,通过政府给予支持、居民合理出资、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金融机构可持续方式支持等方式筹措资金。
根据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5月11日联合印发的《合肥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在实施连片改造、补齐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方面,要求梳理老旧小区及周边资源,通过拆除违建、打通围墙、畅通微循环、设施共建共享等方式,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楼房进行归并整合。鼓励拟改造老旧小区与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捆绑打包,进行跨片区组合改造。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注重风貌的协调和人居环境的改善。
在资金保障方面,合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中,基础类改造主要由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市)区财政资金组成。其中市、县(市)区两级按规定标准和分担比例承担。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
在用好财政资金改造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居民、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融资,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具体年度任务区分看,2021年拟改造提升老旧小区265个,总建筑面积881.76万平方米,涉及2585栋、97960户、304933人。其中庐阳区26个、蜀山区11个、包河区10个、瑶海区32个、高新区2个、新站高新区7个、肥西县49个、肥东县118个、长丰县3个、庐江县5个、巢湖市2个。
2022年拟改造提升老旧小区213个,总建筑面积459.88万平方米,涉及1850栋、51276户、154969人。其中庐阳区27个、蜀山区11个、包河区22个、瑶海区30个、新站高新区4个、肥西县19个、肥东县66个、长丰县3个、庐江县29个、巢湖市2个。
2023年拟改造提升老旧小区190个,总建筑面积595.22万平方米,涉及1839栋、64815户、199630人。其中庐阳区24个、蜀山区16个、包河区20个、瑶海区24个、高新区4个、新站高新区2个、肥西县12个、肥东县60个、庐江县22个、长丰县3个、巢湖市3个。
2024年拟改造提升老旧小区131个,总建筑面积378.84万平方米,涉及1897栋、34990户、98515人。其中庐阳区24个、蜀山区16个、包河区22个、瑶海区36个、高新区2个、肥西县6个、庐江县22个、长丰县3个。
2025年拟改造提升老旧小区83个,总建筑面积358.68万平方米,涉及977栋、36012户、107988人。其中庐阳区3个、蜀山区16个、包河区10个、瑶海区29个、高新区2个、肥西县4个、庐江县17个、长丰县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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