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年底,广东省37个设市城市全部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工作,自评上报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占比全部达到20%以上,合计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占比约23 72%。
“十三五”期间,广东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工作部署、有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一系列海绵城市建设政策措施及技术指引,全省各市逐步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到城市规划建设中,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效果显现,全过程管控机制逐步完善。截至2020年年底,广东省37个设市城市全部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工作,自评上报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占比全部达到20%以上,合计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占比约23.72%。
细化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政策体系。广东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政策体系。2015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海绵型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2016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拉开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大幕。2017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与评价细则》,同年9月编印了《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指引(2016-2020年)》,为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提供了技术指引。高水平开展“市-区-重点片区”三级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实现建设任务逐级分解,广东省设市城市已全部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获本级市政府批复。
海绵城市全过程管控机制逐步完善。广东省各市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建设、抓紧启动实施。广东省13个地市设立了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工作会议制度,8个地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地方法规或标准。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各城市完成海绵化改造老旧小区1083个、海绵化改造与建设道路1368条、海绵化改造与建设公园1149个。
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基本形成。积极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强化城市雨水径流源头减量,充分利用公园、绿地等空间,建设绿灰结合的雨水管控基础设施,形成表层、浅层、深层三层排水体系,打造更加完善的城市排涝系统,缓解城市内涝。指导各地加强城市降雨规律、排水影响评价、暴雨内涝风险等方面的研究,因地制宜制定针对性治理方案,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基础台账、实施闭合管理、加大日常巡检监督力度。截至目前,广东省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指导各地按照海绵城市规划目标要求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适当提高建设标准。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广东省各地以空前力度推进排水管网建设,建设量占历史总量的48%,创历史新高。据统计,截至2020年年底,广东省城市排水管网约10.92万公里,其中雨水管网约4.12万公里、污水管网约6.8万公里,泵站1147座、人工积蓄设施772座,人工设施积蓄能力113684万立方米。“十三五”以来广东省新增排水管网约5.1万公里,其中雨水管网约1.8万公里、污水管网约3.3万公里,分别超过广东省“十三五”规划建设目标约260%、276%。
城市内涝点治理取得积极进展。近年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次组织广州市、深圳市开展暴雨内涝评估工作,对城市内涝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明确成因、推出整治措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排水防涝安全检查,检查内涝点整治、设施巡查维护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各地大力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城市易涝点从2019年年底的453个减少至284个,整治完成169个,实现大部分内涝积水在短时间内排干。
海绵城市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发挥数字信息技术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撑作用,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提升排水防涝管理水平。广东省各市全部完成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梅州市、清远市等地市积极推进城市排水地理信息系统和排水防涝信息化管控平台建设并逐步发展完善。广州市结合智慧水务建设,构建了全流程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和公共排水设施“一张图”管理系统。深圳市通过建设智慧三防决策指挥平台、三防通信体系和深圳市水务防汛决策支持平台,实现了城市排水防涝决策调度专业化、精细化。珠海市制定了《珠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建立排水设施统一规划、统一管养的一体化排水管理体系。
下一步,广东省继续将海绵城市理念作为一项长期发展理念融入到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作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以及提高城市生态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城市雨洪管理能力,增强城市应对极端天气的“弹性”和“韧性”。完善海绵城市政策标准体系。构建形成系统性技术规范标准,指导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运行维护、绩效评价、智慧管控等工作,支撑全域系统化建设。因地制宜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尊重自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域海绵建设。坚持统筹城市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统筹。以系统化治理思路统筹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推动“韧性城市”建设。加强各类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持续实行积水内涝点动态整治机制。持续开展排水管网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老旧破损管网及时更新改造。提升海绵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城市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建设地下排水管网和内涝点的在线监测,全面掌握城市排水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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