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乡村建设整体档次,盘锦生态宜居乡村这样建设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1-04-26 10:37:37

[摘要] 近几年,盘锦市不断加快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内涵,让生态文明为村民走向幸福生活铺路架桥。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乡村生活实现“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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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毗邻大辽河湿地的少数民族聚居村——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平安镇平安村持续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文明村,这仅仅是盘锦市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几年,盘锦市不断加快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内涵,让生态文明为村民走向幸福生活铺路架桥。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盘锦市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为村民谋福利、实现乡村振兴的一条有效途径。

  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乡村生活实现“城市化”。盘锦市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推进燃气、供水、生活垃圾集收运处理、污水处理、客运公交、通信6个方面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走出了一条独具地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据了解,盘锦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建设城乡一体的垃圾集收运处理体系,在全市农村建立起“户集、村收、合资公司统一收运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全市农村群众天然气使用率达100%。

  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整体档次,实现“示范化”。在全面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基础上,盘锦市牢牢把握“提升和完善”主题,实现了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一批、提升一批、完善一批”。通过高标准实施村屯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产业发展等一系列提升工程,全力打造26个“生态良好、设施齐全、功能完善、产业发展、管理到位、宜居宜业”的示范村,提升63个行政村建设标准,完善187个行政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构建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实现“长远化”。盘锦市建立市、县、镇三级常设管理机构和村屯维护管理人员队伍,确保各项建设实施到位、指导到位、管理到位。同时,建立长效管理保障机制。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等市直单位,结合实际,制定21项长效管理制度,明确层级职责,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县(区)、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全面建设与管理。另外,盘锦市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将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和管理资金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保障保洁员工资和污水污染等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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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生态宜居乡村,乡村生活“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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