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多起串标、投标案件被曝光。罚款、判刑等处罚不在少数。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一下围标串标方面相关知识。看看到底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串通投标呢?
1、招标文件雷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2、招标文件中,出错误的地方一致。
3、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4、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5、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6、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7、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8、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11、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12、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13、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1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16、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17、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18、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19、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全流程电子招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可能会滋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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