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推行“红色物业”,本溪市明山区对老旧楼院进行修缮,对沿街门市实行统一粉刷、统一硬化、统一亮化,在小区内修建文化墙和文化长廊。
辽宁省本溪市是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也是典型的老工业基地城市。区域总面积8411.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47.6万人,城镇化率为71%。本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自2004年至今,累计投入资金225.4亿元,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和建设15.29万套,惠及居民30余万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也是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的重点工作。本溪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推行“党建+五共(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模式,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激发居民参与改造、建设、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实现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与小区维修改造的同步推进、深度融合,老旧小区改造和治理模式创新工作均取得初步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本溪市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和年度民生实事,在市委全会上作出具体安排,并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专题会议等形式定期调度推进。市委主要领导研究,协调争取上级支持,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专题汇报,指导制定《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党建工作的意见》。全市各级党组织按照“把握重点、精准施策、调动各方、保护优先、建管并重”的原则,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以“党建引领、五共缔造”为指导,全面开展工作。
市政府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全面统筹、具体推进。先后印发《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强化制度设计,创新推进机制,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制度遵循。6个县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同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划分扎实落实各项任务。
市委组织部总结推广“党建+五共”经验,全面加强改造小区基层组织建设。市委宣传部动员党员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舆论氛围。市纪委监委机关强化执纪监督,确保项目廉洁高效推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等22个部门依职责确定改造范围内容、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改造,提供金融或融资扶持、协调争取资金、进行资金监管等,全市上下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一编制项目可研报告、确定实施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各县区政府负责征询居民意见、组织项目施工、开展全程监管、保障施工安全,实现市级牵头、县区组织、上下联动。坚持统筹有序,项目前期主动与水、电、气、暖等供应单位共商改造事宜,避免重复挖掘、交叉作业。坚持统一监管,调整专项资金拨付监管模式,城区政府每月按实际工程量提出拨款计划,经审核后直接拨付施工企业,节省中间环节,防止资金挪用、欠薪等问题发生,为高质高效完成老旧小区维修改造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突出党建引领
优化基层治理格局
在市委统筹推动下,进一步织密党的组织体系,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全市根据小区党员分布、专长等,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形成了“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党建格局,实现了党支部建在小区、党的工作在小区全覆盖。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由基层党组织牵头,通过红色议事会等形式,组织居民参与决定改造范围、维修项目、设施建设、物业服务等具体事项,使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成为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过程。
全面推进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度,全力构建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各相关部门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格局。在主城区75个老旧小区所在的32个城区街道实行“大工委”制度,建立街道党建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统一协商共建事务,畅通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化解渠道,构建良性互动协同体系,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在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社区推行“大党委”制度,建立党建联系点,通过任命驻区单位党员干部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吸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中的党员负责人和“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入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等方式,把不同隶属关系的党组织联系起来,统筹推进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小区服务。
在社区“大党委”制度指导和推动下,各小区搭建自主管理平台,组建业主委员会,制定小区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激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搭建起“群众自治圈”。推广建立红色议事组织,成立由街道、社区和驻区单位以及“两新”组织等共同组成的“区域共建理事会”,共同协商解决小区管理有关问题。推广建立红色物业管理,推行改造后小区探索建立有治安防治、有清扫保洁、有绿化养护、有物业维修、有停车管理的“五有”物业管理新模式。推广建立红色维稳网络,依托小区党群之家,建立街道、公安干警、司法所、律师等微信群,及时调解居民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着力打造民心工程
老旧小区改造之初,由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居民代表深入72个老旧小区,走访群众3600余户、收集调查问卷4000余张、征求群众意见1.3万条,按照资金总量,组织4次专家论证,最终确定对房屋破损严重的33个小区进行基础类改造;对环境建设不足、不达标的24个小区实施完善类改造;对功能和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的15个小区开展提升类改造。施工设计和施工组织阶段,搭建群众监督平台70个、聘请群众监督员220名,及时反映群众个性化需求,通过临时变更设计等方式顺利解决17个小区的28项个性问题,整改施工流程和质量问题16次。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主城区72个改造小区开展“青年志愿者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城市青年职工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法律援助、再就业宣传等服务。社区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带领党员主动亮身份,开展垃圾分类、洁净家园等常态化志愿服务;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调动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积极性;组建居民合唱团、健步走等兴趣活动团队,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水平。
为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护长效机制,鼓励县区在早期棚改小区长效管护机制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实践,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物业管护新模式,推动主城区改造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全覆盖。平山区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按楼栋成立居民网格,由业主推荐的楼栋长、网格长组成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我管理维护。明山区全面推行“红色物业”,对老旧楼院进行修缮,对沿街门市实行统一粉刷、统一硬化、统一亮化,在小区内修建文化墙和文化长廊,推动实现“家庭和美、邻里和睦、商家和气、社区和谐”的“和”文化建设。
本溪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深化“党建+五共”成果,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广泛发动动员群众,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集中资源、高效落实、强力推进,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这一重大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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