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西晋中提出,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民心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广大群众强烈期盼。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建设文明城市意义重大。2019年以来,山西省晋中市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安排,有序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加强政策引导
健全长效机制
晋中市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及资金补助通知。2020年3月、4月,省级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做好省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后,晋中市开展了文稿起草、意见征求、讨论修改等工作,于6月、7月由市级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晋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市)也据此完善当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
积极开展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摸底工作。2019年~2020年6月,晋中市分别进行了一次摸底、三次改造项目申报、谋划工作。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后,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摸清底数,合理安排年度计划,编制2021~2025年改造规划。按照通知要求,晋中市及时部署开展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摸底工作。经摸底,全市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44个,涉及住户5.6万户、2239栋楼、494.9万平方米,预计改造投资9.05亿元。
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改、财政部门拟定全市2021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今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62个、涉及住户1.92万户、661栋楼、178.65万平方米,预计改造投资4.18亿元。同时,已委托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晋中市2021年~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
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0年,除和顺县(无改造计划)外,其他10个县(区、市)共开工改造老旧小区86个,涉及住户1.19万户、386栋楼、114.41万平方米,改造总投资2.34亿元。
为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晋中市起草了《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管理;完善住宅小区管理台账;建立小区综合执法联动机制;提升有物业住宅小区服务水平;增强无物业住宅小区自治能力;推动零散住宅区集中管理;鼓励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兜底管理模式;创新智慧化小区管理模式;整治老旧小区、完善权属登记、提升服务功能;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11条具体措施。
明确资金补助
完善配套政策
《指导意见》提出,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省级人民政府要相应做好资金支持,市县人民政府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目前补助标准在《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0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全省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提及,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不同的投资补助标准。对老旧小区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核定的项目建安投资,具体如何补、补多少需进一步明确。
同时,《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县提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时,应当提交本市、县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估报告,证明计划任务在其财政承受能力范围之内。所以,上级补助标准的及时明确,有利于市县拟定改造计划、确定资金补助标准、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工作的开展。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完善配套政策。目前除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外,还需出台正式、具体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如激励机制、补助标准、技术规范、项目审批等方面。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涉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且其已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会涉及跟踪审计或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市级层面的政策制定需要国家、省级层面的政策指引。
《指导意见》提出,要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等关于建立资金共担机制的意见,但实际操作中,应有相对具体的办法,以便于市县细化。如介休市,2020年改造老旧小区7个,涉及面积10.2376万平方米、户数1443户,资金来源均为地方财政。由于地方财政资金有限,改造项目局限于庭院式改造,改造老旧管网、外墙保温等资金仍有缺口。特别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按照加装电梯补贴规定,省、市两级分别补贴10万元,由于介休市属省直管县,只能争取省补贴10万元。如有相应的办法明确国家、省、市补助额度,管线单位承担多少,居民分担比例等内容,县级可利用有效的资金,尽可能对更多的小区实施改造或增加更多的改造内容。
同时,《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手续办理涉及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等方面,应具体明确,一是缩短手续办理时间;二是确保改造项目手续齐全。如昔阳县2020年实施改造的8个老旧小区,因省、市均无实施方案和细则,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打包办理前期手续,历时较长,很大程度上占用了工程实施时间。
自2019年以来,针对老旧小区开展过多次摸底,摸底表不断规范、数据不断完善。但因摸底工作大多由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完成,未经培训,对模板表格理解不到位,统计结果不尽如人意。鉴于此,要尽快建立规范的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政策培训及专业解读,确保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利用系统软件录入、上报数据,减少人工报表的误差。《指导意见》提出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可将老旧小区改造统计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合并起来,已有统计平台或软件的,增设老旧小区统计模块,将录入端口分配至基层,省、市、县随时提取数据,大大提高统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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