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全国两会在北京正式召开,“园林建设”成为举国上下共同关注的焦点,围绕城市园林环境提升的相关提案不绝于耳。 接下来我们看看和园林行业相关的热门提案。
2021年全国两会九三学社中央提案摘选
关于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提案
中共十九大提出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国家公园保护制度作出安排,明确要求“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国家公园保护制度”。2020年2月10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各省区市随后启动了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目前,原有保护地一些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增加了整合优化的难度。具体表现在:一是以行政干预手段将保护区强行调出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打破行政边界难上加难,自然保护地完整性难以保证。为使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发挥应有作用,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议:一、提高认识,理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层层压实责任。二、给予地方政府对自然公园更多的管理权,不再设立国家级自然公园。三、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给予地方政府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更多自主权。
2021年全国两会民进中央提案摘选
关于优化以国家公园为主体
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提案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当前,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基本完成,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仍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法规和顶层设计缺位;二是缺乏专门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三是考评及整合优化体制不完善;四是权责关系未理顺。建议:一是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制体系。强化综合性立法部门在《国家公园法》起草设立过程中的作用,规范国家公园退出机制,推进一园一法。二是成立专门的国家公园管理局作为独立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成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央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三是完善国家公园评估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规范国家公园设立程序,坚持差异化设立,成熟一个设立一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坚持空间、机构和职能三位一体。四是厘清相关机构的权责边界。赋予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统一执法权,设立国家公园财政专户,优化国家公园主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五是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制度,研究自然保护地理论框架,分享“红线制度”等中国方案。
马化腾代表呼吁制定自然保护地法
作为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9年来已提交50多份建议,今年,他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自然保护地法的议案,则与生态保护有关。
我国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3种类型,目前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18万处,占国土陆域面积的18%、领海面积的4.6%。自然保护地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定位模糊,加之缺少保护资金与能力建设,一些保护地存在以经济创收为导向问题,违法违规行为频发。马化腾建议,将自然保护地法纳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全面建成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马化腾曾在2018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呼吁,尽快制定国家公园法,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在推动国家公园社区发展和自然环境教育方面的作用。2018年,在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的支持下,清华大学和国家公园研究院共同组成课题组,开展“自然保护地立法研究”项目。历时两年,课题组成员分赴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试点、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等多地开展调研和实地考察。调研结果显示,各权责部门存在多头交叉管理、权责不落实等问题,管理目标和方式等也有较大差异甚至冲突,仍存在条块分割、保护让位于开发利用等弊端,统一立法很有必要。
“目前,有关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分散,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的立法明显缺失,亟需通过制定自然保护地法填补空白,以形成完备的生态环境立法体系。”马化腾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这让马化腾看到自然保护地法的立法契机。
根据“自然保护地立法研究”课题成果,马化腾认为,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国家公园法与自然保护地法的制定,确立相关法律原则和基本制度体系,探索机制创新,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应结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直接管理、中央地方共同管理和地方管理等不同级别,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有关自然保护地的事权和财权。”马化腾说,在此基础上,需要明确各级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设置统一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管理权和执法权。
马化腾提出,确立自然保护地的发展和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分级管理、分类保护、分区管控、多元共治等法律原则,进而通过规定自然保护地的设立与调整、规划与标准、分区差异化管理、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项目清单、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调查监测、法律责任等基本制度加以实现。
人大代表阎志:实现碳中和目标
应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碳汇功能
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董事长阎志建议,要通过加强自然保护地碳汇功能研究、鼓励自然保护地碳汇交易机制和平台,有效识别并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碳汇功能,提升自然保护地在实现碳中和目标中的作用。
据了解,碳中和是指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碳汇则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阎志认为,自然保护地作为生态保护最有效的方式之一,除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等重要生态保护功能外;也可通过增加碳汇,为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做出重大贡献。同时,他建议在规划自然保护地时,考虑其碳汇作用,科学评估自然保护区在碳汇方面的价值,并将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自然碳库单独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碳中和的双赢目标。
在碳汇交易方面,阎志建议,鼓励国内自然保护地碳汇交易机制和平台,制定碳汇计量与评估行业规程,推进生态服务功能的有偿化、市场化。促进跨区域应对气候变化的联合行动,例如东西部不同省区,通过强化联合履行机制丰富碳交易方式,活跃碳市场。
此外,为增强地方对自然保护地碳汇功能的重视程度,阎志建议,适时将自然保护地碳汇功能质量建设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同时,向社会公众传递保护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的重要性,加大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
落实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推动川甘青水源涵养区高质量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住川全国政协委员带去一份联名提案,呼吁尽快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推动落地实施,推动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区域生态环境形势总体不容乐观
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的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不仅关乎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还事关黄河中下游乃至全国生态环境大局。住川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文史研究馆馆长何天谷介绍,据他了解,当地广大农牧民收入主要依靠传统农牧生产,产业发展资源依赖性强,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尚未形成良性循环,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仍然存在。
去年,四川省政协联合九三学社中央和甘肃、青海两省政协在阿坝州若尔盖县首次举办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商协作研讨会,共同探讨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的生态保护和发展问题。
天然草地退化、自然湿地萎缩、部分区域湿地面积减少近70%、水源涵养和调蓄功能下降……不少住川全国政协委员不约而同提到,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虽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了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依然滞后,区域生态环境形势总体不容乐观。
去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会议强调,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尊重规律,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在这个大背景下,我们更应该推动黄河源头水源保护,促进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全国政协委员、阿坝州政协副主席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表示,希望国家层面加大对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
建议设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调”专门机构
如何从国家层面加大支持力度?去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2020—2022年开展试点,实施范围为四川、甘肃、青海等9省(区)。
这对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是好消息。“希望探索创新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并在资金、政策上向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倾斜。”何天谷建议,可以在“黄委会”下设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调”专门机构,加大对全流域开展横向生态补偿的指导力度并协调相关事宜,加快搭建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工作平台,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计量,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库。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道教协会会长唐诚青建议,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与9省(区)签订部省协议,明确各部门和地方在推进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中的权责利,确定流域保护治理目标、补偿标准、考核措施等。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建议,由国家层面统筹谋划储备一批有利于加强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全域旅游和交通发展的重大工程项目,适当提高中央对相关建设项目的投资比例,降低或免去地方配套资金,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落实。
多名住川全国政协委员还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黄河上游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机制,合理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
沿江十二省市政协主席联名建言长江大保护
包括沿江12省市政协主席在内的25位全国政协委员日前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联名提交了《关于共抓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共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提案》。委员们建议,加强长江全流域整体协作。探索建立上中下游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国家层面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协调长江流域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有序转移,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体系。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了突出问题。委员们建议,以整改为契机全面排查污染源,摸清污染“底数”,查找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威胁饮用水源地、侵占自然保护地、非法填埋倾倒固废危废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长江生态环境风险。
针对长江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委员们建议,加大沿江化工行业安全和环保整治力度,做好化工行业退出后的土壤修复与土地合理规划利用。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恢复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建设“长江生态廊道”,推动长江流域保护地协同发展。
委员们呼吁,制定加快长江流域重要江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统筹建设全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推动长江经济带省市之间实施横向生态补偿,重点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涵养区、越冬候鸟栖息地等补偿力度。设立生态补偿基金,加大对现有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长江保护法已经正式施行。委员们建议,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同时加强长江水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加大环保科技联合攻关力度,为完善长江治理体系提供全方位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李保平: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
高质量发展需“协同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住宁全国政协委员李保平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尽快建立国家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区域发展协同机制。
李保平表示,黄河流经9个省区,各地之间发展存在较大差异,自然禀赋也有显著不同。为防止发展中各自为战,建议在中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国家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机制,解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如建立黄河9省区立法协同机制、省级政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跨省区环境资源类案件专门审理机构、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
“尤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黄河保护法》纳入立法规划,为黄河流域保护提供基础性法治保障。”李保平建议,应加大对黄河流域9省区地方立法特别是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方立法的备案审查力度,保障立法质量,避免地方保护。
2020年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落实沿黄各省区和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加快制定实施具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政策体系”。李保平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级政府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年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重大问题,深化区域合作。
与此同时,在加快推进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上,建议中央财政可参照支持雄安新区、海南自贸区建设,将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一项测算因素,给予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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