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海省结合实际,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对青海省农村牧区进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止到1月,全省农村牧区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完成。
自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实施以来,青海省各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结合省情,因地制宜,按照计划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21年1月4日,全省农村牧区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完成,共排查出用作经营的自建房33755户,其中有193户存在安全隐患,初步排查的不安全比例为0.57%。
制订计划 全面动员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青海省结合实际,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制订青海省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20年10月23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各市(州)人民政府。同时,为认真做好全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0年11月3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市(州)、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召开全省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及时制订印发本地区、本部门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排查整治工作需要,在西宁市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中,增加了四区三县政府;在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中,增加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黄南藏族自治州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中,增加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各市(州)和行业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省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排查重点,细化了排查内容,确保排查工作任务清晰准确。
选取试点 组织培训
为保证排查工作有序推进,根据青海省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8个市(州)各选择一个村庄先行试点,摸索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为更好地指导基层乡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2020年11月17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培训会,通过以会代培的形式,对全省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围绕农村牧区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任务、范围对象、时间节点、工作方法、具体要求以及手机APP信息采集系统录入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各市(州)、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领导、具体业务人员和乡镇相关人员共400余人参加培训会,为全省开展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养了业务骨干。
实地调研 加强督导
为确保按时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任务,2020年12月以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带队赴西宁市、海东市等地督导调研,与基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现场解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突出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城中村”、城郊村和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调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牧区自建房,县级政府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抓紧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作为,针对个别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及时加大督导力度,市、县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指导开展摸底排查整治工作。
积极沟通 强化指导
为解决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中省内部分行政区划与实际不相符的问题,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民政厅积极沟通,以最新版青海省2020年行政区划和青海省村(社区)数量统计为依据,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申请协调调整更新,确保录入数据的准确性。
结合青海省农村牧区部分乡镇山大沟深、位置偏远、居住分散的实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对摸底排查确实无经营性自建房的行政村,做好梳理汇总和备案登记,确保工作有序衔接、高效运行。为提高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数据排查录入效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持续加强与中国联通青海分公司技术人员的沟通协调,通过在微信工作群中发布公告、技术人员集中时段答疑交流等方式,及时解决摸底排查信息录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州)积极与当地联通公司技术人员沟通,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大力宣传 总结经验
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广为人知,青海省多渠道开展全省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增强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知,从而积极参与并全力配合。2020年12月1日,《青海日报》以《青海农村牧区房屋安全将迎来“全面体检”》为题,对全省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微信工作群,每周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市(州)也建立了日通报制度,督促乡镇和村庄加快工作进度。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多期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简报,通报各地开展情况。各地区还结合实际,分别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使农牧民群众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白宗科告诉记者,下一步,该厅将指导各地逐级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牧区自建房分类建立工作台账,会同本地区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整治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同步开展非经营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提高村庄排查覆盖率,推行部分地区边排查边整改的有效做法,压茬推进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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