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下达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要求列入2021年国家下达任务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向各市县下达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涉及1572个小区、居民170934户、楼栋8168栋、住宅建筑面积1351.83万平方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列入2021年国家下达任务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小区内的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力争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各地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开工时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和安全关。
自治区鼓励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及时按工程建设进度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避免造成资金闲置。
据了解,自治区对各市县列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实行台账管理,并将项目进展月度数据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于项目开工、竣工率高的地区,自治区将在资金分配、项目申报时予以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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