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成效显著,高度关注农民工的就业与收入,尤其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运用大数据监管方式监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以一域之兴,为全局添彩。“十三五”时期,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面貌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优化,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十三五”时期,是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十三五”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项目标任务,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果
“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全面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同步配套“三改”,率先开展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率先开展农村人畜混居整治等工作。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5.1万户,实现了千万农村群众居有所安的梦想,为大量贫困群众集中精力抓生产创造了条件;累计同步配套实施改厨改厕改圈45.5万户,推进农房卧室、厨房、厕所等合理分离,切实改善了农房基本居住功能;累计实施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30.6万户,解决了大量农村住房透风漏雨的问题,切实提升了农村群众居住质量;累计实施农村人畜混居整治7.12万户,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也深刻改变了农村贫困群众落后的居住习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居住质量得到全面提升,贫困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农村危房改造拉近了党群、干群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助推了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2017年至2019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组织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考核中,贵州省连续三年获得全国第一。2018年作为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5个省份之一,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村镇建设全域推进
推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全省小城镇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小城镇新增城镇人口160万人,带动全省城镇化率提升4个百分点。2016至2018年全省小城镇建设移民安置点325个,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27万人,带动2000多个美丽乡村建设发展。100个示范小城镇累计建成寄宿制学校220个、公立幼儿园157个,建成市民广场或公园127个,82个镇开展市县中小学和乡镇中小学联合办学,105个镇完成标准卫生院改造达标,92个镇建立县图书馆、文化馆分馆,93个镇建成一批体育场馆。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成效最大程度惠及民生,小城镇居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微信截图_20201221144425.png以整县推进的方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在2018年先期选择麻江县、盘州市等10个县区作为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县的基础上,2019年确定了开阳县、水城县等50个县区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2020年全面启动其余县区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数据管理模式,通过省级组织建设数字乡村生活垃圾收运数字化监控平台。推行系统数字化建设,对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实施自动定位监测,实时监控农村生活垃圾从村庄收集点到乡镇转运站直至县级处理终端全过程,实现全省村镇生活垃圾收运监管数据省市县“一张图”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实现精准管理、减轻基层负担。截至2020年11月底,根据贵州数字乡村生活垃圾收运数字化监控平台测算,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94.4%;根据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显示,全省71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全省837个建制镇(含41个城关镇和城区管网覆盖的镇)已有756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90.32%,剩余81个建制镇预计年底全部建成。
房地产发展平稳康健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防范市场风险。“十三五”期间,贵州省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和防范市场风险工作。对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进行规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的通知》,重点规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杜绝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工作,下发《关于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的通知》,落实地方主体责任,要求各市、县(市、区、特区)要切实承担起房地产调控和防范房地产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原则,夯实城市主体责任,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加强房屋租赁行业监管力度。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加强对房地产估价企业的监督管理,实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行为,在全省范围内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房地产估价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省级层面的联动机制。按照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发改委、贵州银保监局、省网信办、省自然资源厅七部门联合制定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房地产乱象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房地产中介行为为重点整治目标,拟通过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适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有效遏制房地产中介行业乱象,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战略机遇,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和小康指标强力推进,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全省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38.58万户,占“十三五”棚户区改造规划130万户的106.6%,超额完成“十三五”明确的规划任务。2016年至2018年,贵州省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连续三年获国务院通报表彰。三年来,获得国家下达奖励资金共34.05亿元,各年度奖励资金总额在全国排名前列,全省累计获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665.92亿元,较“十二五”获得中央资金总量511.36亿元增长30.23%。
不断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提高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建设了涵盖多种服务渠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截至目前,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2886.70亿元,提取总额1608.36亿元,贷款总额2028.99亿元;“十三五”期间,共归集1780.83亿元,提取1108.1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10.68亿元,均超过了“十三五”前历年总和。
城市建设提质扩容
“十三五”以来,贵州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垃圾等市政环保领域投入逐年增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现从“无”到“有”,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道路、供水、排水、燃气、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化水平明显提升。
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快速提升。全省城市(县城)建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4642公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到434.6万立方米/日,比“十二五”末增长80.02%。
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日,转运规模达到2.24万吨/日,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94.3%、18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54.5%。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明显。全省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已整治完成并全部消除黑臭。
城市供水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省城市(县城)新增供水规模298.15万立方米/日,较“十二五”末增加80.8%。
节水型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凯里市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遵义市、安顺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全省节水型城市数量将从“十二五”末的1个提升到18个。
海绵城市不断提质扩容。贵安新区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顺利通过验收评估。全省建成“4个100”海绵型示范项目,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市政道路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城市(县城)新增市政道路4000公里,较“十二五”末增加57%。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推进。六盘水市国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成效明显,全省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88公里。
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加速推进。每年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约3万个,“十三五”期间共增加约15万个。
建筑业产值提速增效
经济支撑作用明显。2019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714.89亿元,产值同比增速11.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6个百分点;增加值完成1517.06亿元,增速10.6%。2020年前三季度,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全省建筑业总产值2658.9亿元,同比增速5.8%,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4个百分点。贵州省建筑业增加值完成1046.81亿元,占全省GDP比重8.3%,增速3.4%。
全省资质以上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省内企业有施工单位6397家(其中,特级资质13家,一级资质107家,二级资质1077家,三级资质2099家,专业承包企业3101家),监理单位215家,设计单位363家,勘察单位166家,造价咨询企业33家,劳务企业1861家,招标代理企业343家,城市园林企业74家,检测机构379家,商混企业228家,施工图审查机构17家,起重机械设备企业39家,机械检测企业7家。
建筑工程产值占比大。贵州省建筑业市场仍以建筑工程为主。2019年,建筑工程产值完成3196.47亿元,增速12.2%,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比重86.04%;安装工程产值完成324.44亿元,增速7.6%,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比重8.7%;其他产值完成193.98亿元,增速8.6%,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比重5.26%。
建筑行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省从业人员60.9万人,其中注册类人员38.6万人,非注册类人员22.3万人。全省一级注册建造师10183人,二级注册建造师46491人,一级注册建筑师876人,二级注册建筑师977人,注册监理工程师3165人,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11.69万人,特种作业人员1.65万人,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安全员等各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总数突破18万人。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成效显著。贵州省高度关注农民工的就业与收入,尤其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运用大数据监管方式监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目前,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监管实名制登记项目 6470个,其中在建项目3876个,完工项目1841个,停工项目753个,实名制登记工人总数为52.88万人。今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追回农民工工资13497.49万元;会同人社等部门查处案件28件,追回农民工工资5577.67万元。
开展劳务就业扶贫工作。全省房屋市政领域累计开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岗位18.76万个,实现就业5.58万人。
大力推进磷石膏推广应用。2018年9月印发《贵州省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发布了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目录。2019年年初,组织编制并发布了《磷石膏建筑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这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磷石膏建材工程应用的地方标准,指导并督促贵阳市、黔南州两个重点推广地区制定高于全省要求的推广政策。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磷石膏装配式农房技术研发和攻关,将磷石膏建材推向农村市场。
工改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2018年国家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贵阳市作为试点城市紧扣改革要求,取得长足进步。2019年,该项工作在全国全面推行,贵州省在“四个统一”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统一审批流程。贵州省正在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事项,通过“简、转、并、放、调、合”力争将审批事项在去年84项的基础上继续压缩至70项以内。同时,根据项目类别、投资规模等,进一步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另外,有序推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和联合测绘,基本建成省级与部分市(州)联合审图平台,正在推进与相关系统互联互通。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目前,省审批监管系统已建成上线运行审批管理、监督考核、统计分析、工作管理、综合查询、运维管理、数据交换、个性化定制、中介超市、信用信息平台、综合评价、多图联审监督12个子系统。省审批监管平台与省自然资源厅“一张蓝图”、省政府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网、省发改委投资在线监管平台、信用云平台等相关行业系统实现横向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率由7月份的3.6%提高到28%,提升了24.4%。另外,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率31.7%,接近全国平均水平33.7%。截至12月15日,市(州)审批管理系统申报项目13113个、办件24677件、办结22299件。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初步建成“一张蓝图”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有序推动全省“1+9+N”(1是省政务服务中心、9是9个市(州)政务中心、N是县级政务中心)窗口服务运行,审批业务办理不断增加。印发了《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指导意见(试行)》,并在全省审批管理系统配置相关审批程序,确保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快速审批。
统一监管方式。稳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记录,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正在推广应用,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有序推进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新格局,新使命。迈入“十四五”,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继续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风险防范、城镇建设、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以崭新的面貌、昂扬的姿态去书写更多、更好的“贵州答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周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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