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在“十三五”期间探索了一条适合高寒地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道路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12-23 10:36:58

[摘要] “十三五”期间,吉林白城市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并通过国家验收,共获得国家资金13 2亿元,探索了一条适合北方高寒地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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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5年,是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务实创新、攻坚克难的5年,也是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努力拼搏、团结奋进的5年,更是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积厚成势、开辟新局的5年。

  5年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牢记殷切嘱托,谋振兴、求发展的奋进步伐清晰而坚定……

  “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变化的国内外形势、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知难而进、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

  民生事业得到有效改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完工40.14万套;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837个,涉及户数495149户;改造农村危房20.09万户,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已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城镇化质量显著提高。全省供水普及率已由91.2%提升至93.91%,建成6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均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运行,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由90.38%、80.32%上升到95%、85%以上,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设市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1.8%,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77.43%;集中供热率由90%上升到94%;形成管廊廊体197.37公里;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98.08%以上行政村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行业发展有效助推全省经济发展。房地产预计完成开发投资5800亿元,商品房预计销售面积1亿平方米,二手房预计交易面积8300万平方米;建筑业预计完成产值10510亿元,预计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565亿元。

  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白城市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并通过国家验收,共获得国家资金13.2亿元,探索了一条适合北方高寒地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道路。吉林省成为全国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试点省,长春市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中央财政3年给予长春市24亿元奖补资金支持。长春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试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吉林省列为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省。

  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各项决策部署,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十三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20年为全年预计数,下同)5800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2%;城镇房屋施工面积6亿平方米,比“十二五”期间增长7%;商品房销售面积1亿平方米,与“十二五”期间基本持平;二手房交易面积8300万平方米,比“十二五”期间增长23%,全省房地产市场实现了平稳运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为:提前1年完成全省商品住房去库存任务;科学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研究全省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集中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会同省财政厅指导长春市成功争取中央财政24亿元奖补资金,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按照吉林省“十三五”规划要求,2016年~2020年全省规划改造棚户区45万套。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38.34万套,其中2016年实际改造13.28万套;2017年实际改造11.9万套;2018年实际改造9.57万套;2019年实际改造3.59万套,均超额完成当年的计划任务。2020年计划改造1.8万套,预计“十三五”期间可累计完成40.14万套,与规划指标相差4.86万套。

  2018年,《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出台,方案将老旧小区整治提升作为6个专项行动之一并统筹推进,当年全省完成改造1553万平方米。从2019年起,中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2019年,全省44个市县共831个小区、3713栋楼房、面积1566.7万平方米、涉及218681户的改造任务被纳入国家改造计划,计划投入380645万元,已到位补助资金243732万元。2020年全省共有47个市县共1945个小区、5423栋楼房、面积2223.86万平方米、涉及273178户的改造任务被纳入国家改造计划,计划投资663885元,已到位中央补助资金431471万元。

  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新建水厂14座、改造水厂21座,新建供水管网712公里,改造供水管网(包含二次网)1444.7公里,撤并改造“老旧散小”二次供水设施1010座,更新、改造水表111.97万块,完成投资约为52.35亿元。预计到2020年年底,全省共有城市净水厂97座,设计供水能力417万立方米/日,实际供水总量241万立方米/日,供水管网长度约为1.5万公里,城市供水总人口约为1200万人,城市供水普及率94.7%。

  全省建成的6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均按一级A排放标准运行。“十三五”期间,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长春、四平、辽源、松原4个缺水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全省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90%以上。

  全省燃气气化率达到89.91%,城镇天然气年用气总量达到21.7亿立方米,燃气管道总长度14768.44公里,总投资41422万元,管道燃气气化率67.27%。吉林省城镇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超过2.54亿立方米,年均增速大于17%,逐步发展成为主要能源之一。全省城燃企业现有天然气储气能力1448万立方米,在建6132万立方米,租赁、代储3286.8万立方米,基本满足调峰需求。

  全省排水管网总长度14426公里,雨水管网长度6228平方公里,雨污合流管道长度2545公里,排涝泵站160个,排水能力7800.561立方米/秒,自然水体调蓄能力410149.614万立方米(含城区外围水库、河流),人工雨水积蓄设施87座,积蓄能力21307.52万立方米。“十三五”期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平均投资额54.23亿元,新建雨水泵站39座,改造泵站24座,新建雨水调蓄设施37座,合计调蓄能力112.34万立方米、新建雨水管渠1088.38公里。

  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

  城市建设质量显著提升

  2016年以来,吉林省紧紧围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园林系统,启动实施“城市绿化提升活动”。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2015年年底的36.06%提升到2019年年底的39.18%,建成区绿地率由2015年年底的32.66%提升到2019年年底的34.56%。

  大力开展城市建成区裸露地面治理工作,截至2019年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全面消除裸露地面。持续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近5年来,新增白城市、辉南县等3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新增梅河口市、镇赉县等7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截至目前,被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11个、国家园林县城4个、省级园林城市10个、省级园林县城7个。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下发了《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在地级城市(含长春新区、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延吉市、珲春市)开展试点。

  “十三五”以来,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大力推进长春轨道交通工程实施。开工建设长春市地铁6号线、2号线西延工程、2号线东延工程(东方广场—东枢纽)、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地铁轻轨4号线南延工程、轨道交通7号线、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推进城市以及城市间快速路网建设,打通硅谷大街、东风大街延长线等城市间路网结构,加快长春—公主岭同城化协同发展步伐。地级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基本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基本达到15%。提高城市道路网络通达性和可行性,强化城市干支路网、快速路网和干线公路衔接,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络系统。加强城市断头路、街巷微循环等工程建设,合理规划慢行交通系统,促进自行车道、人行步道建设,倡导绿色出行。

  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推进长春餐厨垃圾处理、四平垃圾处理、白山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延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等项目建设。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7座,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6350吨/日,完成投资27亿元。

  2017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吉林省9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20个县级市、16个县、3个自治县均成立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截至目前,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共有执法人员12368人,其中行政编制1254人、事业编制5932人、协管人员5182人。2018年,印发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2019年,长春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试点城市。

  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不断补齐城乡差距短板

  “十三五”期间,全省改造农村危房共20.09万户,其中2016年改造6.47万户、2017年改造4.8万户、2018年改造6.27万户、2019年改造1.77万户、2020年改造0.78万户。其中,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10.28万户,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已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2020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有危房改造任务的29个省(区、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吉林省排在第10位,被确定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

  截至目前,全省50个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已达到98.08%,累计投入14.24亿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43个、垃圾焚烧发电厂11个,建设转运站460座,购置勾臂车1825辆、封闭型运输车974辆、压缩车1181辆、电动车11339辆、人力车13044辆,平均月收运处理生活垃圾14.6万吨。全省在国家信息系统显示的1190处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已经全部整治完毕。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14个任务指标已建成102个、在建12个。

  深入推进建筑业改革

  促进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建筑业发展。全省建筑业坚持改革创新,切实转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大力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省建筑业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拓展省内外市场。2020年,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10510亿元,预计完成建筑业增加值4565亿元,约占全省GDP的7%。2017年至2019年累计完成建筑业税收400.2亿元,占全省同期税收的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由2015年的19084.76万平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32801.6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由2015年的7598.59万平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13542.58万平方米,为全省经济发展和地方财政收入作出重要贡献。

  建筑业按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由2015年的251269元/人提高到2020年的312848元/人,每年涨幅达到6.5%以上,建筑业新增从业人数占全省新增就业总人数连续5年达6.5%以上。全省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由2015年的19084.76万平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32801.6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由2015年的7598.59万平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13542.58万平方米。

  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吉林省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确了建筑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和推进措施,对不适应目前发展的、与现行法律法规矛盾的文件进行了清理,为建筑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的战略部署。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合同备案,推行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审批要件、程序和时限,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开展资质资格证书电子化、评标电子化及招标电子化改革,运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施建筑市场监管和政务服务,增加了行业监管和服务的效率及透明度。

  强化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动态监管。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实现了建筑业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联网查询及业绩认定,从根本上杜绝了投标人业绩弄虚作假的行为,切实保障了招标人和守法投标人的权益;持续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持续推进挂靠和挂证专项治理行动,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加强信用体系法律法规约束,制定出台《吉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归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建筑行业结构在调整中实现逐步优化,企业资质等级稳步提升,勘察设计行业和专业类型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工程监理等中介机构作用,企业经营结构不断完善,重点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向投资、建材生产、工程总承包领域延伸,业务范围及领域不断扩大,在市政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占比增加,逐步建立重点扶持企业名录。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吉林省以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联动的数字化审查。

  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四位一体的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达标考核工作,在项目管理、文明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实现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证书电子化,推行“建机一体化”企业管理模式和人脸识别系统。

  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发展装配式建筑,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使得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十三五”期间,全省推进了490个工程总承包项目,重点在木结构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上推广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并在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试点,为全面推广工程总承包制积累经验。

  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各地在工作中严把施工图审查关,确保强制执行范围内的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广预拌砂浆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长春市、吉林市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现场搅拌砂浆。“十三五”期间,累计评选省级优秀勘察设计项目221项,其中方案设计奖2项、一等奖51项、二等奖85项、三等奖83项。累计拥有专利1149项、专有技术406项,获国家级奖项183项,参与编制国家级技术标准45项,实现科技成果转让收入20亿元。

  组织在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应用BIM技术工作,要求装配式建筑、现代木结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自2019年起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及施工管理。在推进建筑抗震防灾工作、推进建筑人才队伍稳步发展、加快建筑信息化步伐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回首“十三五”,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展望“十四五”,壮怀激越、铿锵前行。“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5年,是吉林在高质量发展新路上砥砺前行、积厚成势的关键5年,是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以及实现突破、开辟新局的关键5年。中共吉林省委第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吉林省振兴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就制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了行动指南。

  实现吉林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勠力同心,顽强拼搏,为完成“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而努力奋斗!(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孙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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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成果,吉林住建领域,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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