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城镇居民住房水平明显在“十三五”期间有所提升。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十二五”期末的38 6平方米提高至2019年的43 6平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 8个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广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强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宜居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顺利完成全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了积极贡献。
推动住有所居
努力让人民群众实现“安居梦”
广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扎实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让人民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城镇居民住房水平明显提升。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十二五”期末的38.6平方米提高至2019年的43.6平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8个点。
全区住房保障成效显著。基本完成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部分市县已提前完成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部分设区市建成区内已无集中成片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在全国首创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配套融资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棚户区改造金融信贷融资规模超过2300亿元。“十三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61.68万套,基本建成60.6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分配入住44.45万户,全区住房保障覆盖率超过25%,解决了200万户新市民及特殊困难家庭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提前并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做到一城一策、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持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全面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治,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确保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和物业行业发展,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以来,争取26.14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提升小区内供水、供电、道路、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累计改造19.49万套,惠及居民约58万人,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累计开工建设249部,已建成66部。
加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拆除危旧房改住房69416套,新建住房206359套,总投资约为928.83亿元,极大地改善了城镇人居环境,成为全区经济新的增长点。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显著扩大,预计“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达92万人,为31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85亿元,助力新市民及职工实现“安居梦”。
决战脱贫攻坚
打赢住房安全保障战役
广西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贫困户脱贫和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的重要途径,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上下联动、尽锐出战,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任务。“十三五”期间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0.54亿元,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58.61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8万户,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2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156.3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区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2016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组织的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中,广西综合排名全国第2位,获得国家表扬激励。
强力推进定点扶贫帮扶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化产业扶贫帮扶措施,派出“博士扶贫工作队”,全力协调解决对口帮扶的上林县6个定点帮扶贫困村“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使6个贫困村顺利实现整村脱贫摘帽。
优化城镇格局
促进新型城镇协调发展
“十三五”以来,广西城镇化率由“十二五”期末的47.07%提高至2019年的51.09%,全区“四群四带”城镇空间格局初步形成,大中小城市与特色城镇协调发展。
以城镇体系规划为统领,顺利推进北部湾城市群规划获得国家批复,初步形成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桂中城镇群、桂贺旅游城镇带、西江干流城镇带等“四群四带”城镇空间格局,完成全区19个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
持续实施大县城发展战略。完成60个百镇示范建设项目和27个少数民族乡建设项目,23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项目将于2020年年底完成验收;另有41个百镇建设示范项目及26个少数民族乡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均达90%以上,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县域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特色县域经济不断壮大。全区特色小镇累计开工项目513个,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特色小镇核心区累计引进企业825家,涌现合浦县月饼小镇、南丹县丹泉小镇等一批产业特色较为鲜明的小镇。
补齐设施短板
城市更加美丽宜居
“十三五”期间,广西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升级,城市承载力有效提高,城市品质显著提升,更加美丽宜居。
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16年广西召开全区城市工作会议,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行动、六项试点、九大工程”,实施“163”行动计划;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城市承载力大幅提升。2019年,全区城镇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85%、98.15%、96.37%和99.97%,分别比“十二五”期末提高3.8、9.35、7.27和2.4个百分点,提前并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区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22座、镇级污水处理厂581座,剩余的142座正在抓紧推进建设,年底可基本实现“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全区累计建成城市道路17392.67公里,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7.67公里/平方公里,全国排名第六名;建成城市市政桥梁2258座;建成市政公厕2648座;建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78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52.44%;燃气普及率全国排名第九;全区18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23个示范点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2020年广西开始实施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目前累计建成污水、雨水、雨污合流管网2.58万公里,供水管网3.08万公里,天然气供气管网10189公里,开工地下管网3500公里,有效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有力扩大城市投资需求,为稳定全区经济增长、恢复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绿色人文生态城市建设成效明显。2019年全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28%、建成区绿地率达34.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32平方米,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4.62%、3.38%和2.93平方米;建成城市绿道超过1300公里。“十三五”期间,全区创建了7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7个广西园林城市,举办了5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成功举办了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营造了生态宜人、景观优美的城市环境。
城市水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310平方公里,南宁市那考河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或基本消除率达100%,南宁、桂林、贺州3市成功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全区城市建成区内涝点整治工作即将全面完成,城市品质显著提升。
城市历史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全区累计划定并公布33片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473处历史建筑,有效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特色城市风貌显现。
提升乡村风貌
凸显桂风壮韵人居环境
“十三五”以来,广西持续推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成一大批村屯道路、垃圾处理、公共照明、改厕改厨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全区乡村面貌显著改善。累计完成6.22万个村庄“三清三拆”,实施3.65万个村庄基本整治型、811个设施完善型、175个精品示范型村庄整治改造,建设69条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描绘出富有桂风壮韵的新画卷。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区累计建成生活垃圾乡镇片区处理中心515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268个,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95%以上,广西成为全国8个通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验收的省区之一。预计到2020年年底,全区可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和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陆川县、恭城瑶族自治县两个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共200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预计于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阳朔县被评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县;累计完成农村改厕改厨各200万户,525座自然村公厕今年年底可全面完成;分别建成屯内道路硬化、公共照明项目3056个、6036个;有587个行政村获评为国家级“绿色村庄”,公布657个传统村落名录,其中280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产业转型升级
建筑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
“十三五”期间,建筑业作为广西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持续增强,为推进广西城乡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建筑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2019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为5407亿元、1816.05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83.1%、33.4%,发展速度位居全国前列,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比重从8.06%增加到8.6%;全区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42万人,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
稳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为核心的建筑业组织模式转变,为市场注入新活力。累计实施2320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额超过2731亿元;印发全国首个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范本,全区推进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接近200个,试点成效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扬。
推动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新增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15项,特级资质企业从2014年的2家增加至14家(17项)。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达181项。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位居国内省级建工集团公司队列第三位,全区建筑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和装配式建筑,成功培育2个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有5家企业基地成为国家级装配式产业示范基地。广西列为全国5个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省区之一。全区建筑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获得海外鲁班奖2项。创新建筑业诚信评价体系、电子化招投标、智慧工地等信息化监管方式,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质量安全工作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实施广西第一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十三五”期间,全区未发生过一起工程质量方面的安全事故,全区有17个工程获得“鲁班奖”,有333个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系列奖项。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重大突破。广西不断构建治欠保支长效机制,于2018年开发应用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桂建通”),在全国首创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一人一卡、全区通用”模式,获得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通报表扬。“桂建通”平台推广以来,2019年和2020年,广西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分别下降80%和50%。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成效显著。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从“十二五”期末的17.46%提高至2019年的49.15%。颁布实施广西首部建筑节能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深化行业改革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十三五”以来,广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更加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提升公众满意度,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国家、自治区、市三级审批监管系统实时对接,全区整体审批县(区)覆盖率达10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和满意度总体评估结果位列全国第9位。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自治区、市、县三级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全区设区市基本建成并运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顺利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在全国范围内首个开发应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全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模式获得全国推广。
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进度位居全国前列;行业法治建设经验多次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自治区会议作经验交流;信访工作成效显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争创“人民满意窗口”排名全区第1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周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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