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将在10月31日至11月1日举行,考前除了要关注本省的各项通知和信息外,还要了解一些行业的信息和变动,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二级建造师再出的利好政策。
近日,人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进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和技能扶贫工作攻坚行动,推进各地人社部门加大工作力度。
会议强调
1、全力做好“六稳”“六保”中的就业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
2、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开展技能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3、要突出抓好行动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与落实落地,提升专账资金使用效能。
详情内容
10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推进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和技能扶贫工作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推动各地人社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加强资金监管,全力做好“六稳”“六保”中的就业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
会议强调,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开展技能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力打好打赢第四季度攻坚战,努力实现培训质量及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突出抓好行动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与落实落地,提升专账资金使用效能,鼓励基层创新。
福建、四川、河南和贵州四个省份作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经验交流发言。
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国县以上人社部门有关同志在各自会场参加了会议。
考友们都知道,一、二级建造师都属于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自2018年职称与职业技能“互评”,各种针对建造师的利好政策层出不穷。
考试层面
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提供加分、免试,四部门发文:六项举措支持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依据培训学分为劳动者在有关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中提供加分、免试等优惠待遇。
补贴层面
多省建造师拥有职业技能补贴,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职称层面
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全面打通。
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除了上述政策,人社部部署的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更会加快推进各地对于职业人员的重视。
以上就是建筑界注册建造师频道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二级建造师再出利好政策,此时不考更待何时”信息,建筑界注册建造师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注册建造师频道的考试新闻,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行业注册建造师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