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厦门市第四批历史风貌建筑认定公布,新认定的第四批历史风貌建筑共有11栋,今年内,厦门市将实现全市六个区历史风貌建筑认定全覆盖。
近日,厦门市第四批历史风貌建筑经市政府认定公布。新认定的第四批历史风貌建筑共有11栋,其中4栋位于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7栋位于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如图)。此前,我市三批历史风貌建筑均位于鼓浪屿,共439栋。今年内,我市将实现全市六个区历史风貌建筑认定全覆盖。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历史文化和城市特色风貌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大力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延续历史文脉,保留城市记忆。此番入选的这11栋历史风貌建筑,建造年代横跨百年,既有宅邸民居,也有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建筑。
对许多市民而言,这份名单显得既亲切又惊喜——有些是时常经过、耳熟能详的建筑,比如位于中山路169号局口街路口的无名建筑,风貌独特的鹭江大厦和现已活化利用为民宿的兰琴古厝;经深入发掘,集美学村又一批文化教育历史建筑得以“正名”,纳入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名录——包括集美大学航海学院的明良楼、华侨大学华文学院部分建筑物,有百年历史的集美幼儿园也有三处建筑新认定为历史风貌建筑。历史风貌建筑认定公布后,将严格遵循保护要求,逐步开展挂牌建档等后续工作。
这也是我市历史风貌建筑认定首次“走出”鼓浪屿,实现全市三个历史文化街区全覆盖。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历史风貌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认定为历史风貌建筑,对产权人而言是一项珍贵的荣誉,也是对建筑历史价值的肯定。通过普查摸底发现,全市历史风貌建筑线索达300多条,接下来,我市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争取在今年内实现全市六个区历史风貌建筑认定全覆盖。”第四批历史风貌建筑的认定公布,将有力助推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升厦门城市精神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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