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证照分离”新举措!河南自贸区内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9-10 09:12:00

[摘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明确在郑州、开封、洛阳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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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郑州、开封、洛阳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近年来我省不断落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减少审批发证,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难题。

  《通知》提到,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将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的郑州、开封、洛阳市范围内,在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财政评审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办理时,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可通过“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查阅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根据《通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出外从事业务仍需办理资质。工商登记注册地在郑州、洛阳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拟在郑州、洛阳外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按有关规定,分别向所在的郑州、洛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后,方可按规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工商登记注册地在开封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拟在开封外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按有关规定,向开封自由贸易试验片区管委会申请办理资质后,方可按规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通知》还明确,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资质延续升级变更办理方面,其中工商登记注册地在郑州、开封、洛阳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企业,需在郑州、洛阳、开封外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质到期延续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业务的按有关规定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

  据了解,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直接或组织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并制定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省外进豫企业在豫执业信用档案信息,逐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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