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3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领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服务网点的消毒安全防护,积极引导线上办理业务,有针对性推出服务举措,加强对疫情防控。
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领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公积金中心,省直中心: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我厅“七大举措”具体部署,现将做好住房公积金领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加强服务网点的消毒安全防护。各地中心要做好服务大厅、服务窗口、银行办理网点的通风及设备消毒防护,办事职工及中心工作人员须监测体温、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疫情严重的地区,可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暂停窗口现场服务。
二是积极引导线上办理业务。各地中心要加强宣传,鼓励单位及职工利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渠道网上、掌上办理各项业务,或在智能自助机自行操作,并对智能自助机及时消毒。
三是有针对性推出服务举措。各地中心要开通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绿色通道,可根据实际需要推出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并通过12329、12345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单位及职工的咨询疑问。
四是及时应对突发情况。各地中心要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意外情况。若有疫情相关情况,请及时上报我厅公积金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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