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建筑业转型,大连市推进建企“放管服”改革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9-02 11:35:56

[摘要] 日前,大连市住建局结合大连实际情况,制定了《促进大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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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的建筑业曾经取得过辉煌的成就,但近年来出现下滑趋势。建筑业发展逐步暴露出了总体资质偏低、缺乏大型龙头企业,建筑企业融资能力不强,产业现代化程度不高等诸多问题。日前,市住建局结合大连实际情况,制定了《促进大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住建发〔2020〕118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分为优化服务,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强化科技支撑,激发建筑业创新动力;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促进建筑业协调发展;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四部,细分为15条。

  记者了解到,《意见》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建造新技术应用、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和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等为重点内容。《意见》的出台,打破了多年来制约大连市建筑企业发展的资质壁垒,重点支持本地建筑企业与央企和省外优势企业合作经营,鼓励建筑企业与外省企业联合承包;同时提出工程担保制度,灵活资金支付方式,减轻企业负担;提出创建优质工程,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另外,大连市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单设创优费用。对于争创鲁班奖、詹天佑奖、市政金杯奖、世纪杯等国、省优工程奖项的项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充分考虑创优费用,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将“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引导工程提质创优。计取标准为国家级奖项按照工程造价的1.5%计取,省级奖项按照工程费用的1.0%计取。

  与此同时,推进联合体投标,助力本地企业参与竞争。对于本地企业单独施工确有困难的轨道交通、地铁和海底隧道等项目,本地企业与央企、省外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人可适当给予加分,分值不超过2分,并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建立双向担保制度,保障及时支付工程款项;鼓励绿色建造方式,助力具备装配式技术的建筑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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