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1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2020年第十二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经审核董沂鑫等949人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7月1日。
关于2020年第十二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董沂鑫等212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顾丹等252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柳鹏等3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史向鹏等286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李凤飞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高婷婷等167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李国栋等32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1. 董沂鑫等212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 顾丹等252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史向鹏等286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 高婷婷等167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 柳鹏等3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 李凤飞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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