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6-01 09:23:32

[摘要] 近日,浙江省发布《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明确构建面向小城镇高品质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办法共设置55项共性指标、6类共计100余项个性指标、20项满意度评价指标。

  《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近日正式发布,明确构建面向小城镇高品质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城镇特色化、品质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探索导向和评价范本。

  评价办法共设置55项共性指标、6类共计100余项个性指标、20项满意度评价指标。其中,共性指标含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以及城乡融合体制机制6方面,为约束性指标;个性指标为引领性加分指标;满意度评价指标反映居民对美丽城镇的满意程度。

  据介绍,评价办法具有三大主要特色:探索建立小城镇层面综合评估体检机制;创新提出了分类型、分特色的美丽城镇综合评价体系;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同缔造美好人居。

  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将建立小城镇动态监督评价机制,每年定期发布“美丽城镇发展指数”,强化全省小城镇发展质量评价监督,优化城乡空间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

  浙江省发布《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明确构建面向小城镇高品质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办法共设置55项共性指标、6类共计100余项个性指标、20项满意度评价指标。建筑界热点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相关建筑行业热点资讯,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行业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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