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28日-29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连续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四项通知,对全省住建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齐抓共管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遵照执行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防疫工作部署,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控合力。
1月28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坚守职责,科学合理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按职责做好责任区域内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做好供水供气供暖工作,针对春节期间居家人员较多情况,督促燃气企业入户讲授用气安全知识,保障城市正常运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暂停各类大型经营活动;指导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和施工工地加强疫情防控和卫生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协助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开展线索登记、情况上报等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城管执法队伍实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卫生整治行动,加强环卫设施日常管理和防护工作。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卫生防控工作,强化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规范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1月29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暂停各类大型经营活动的通知》。针对全省房屋市政建筑施工领域的防控,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压实防控责任,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同时严格建筑领域管理,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规合理确定房屋市政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暂缓工程项目开评标工作。同时还要全面掌握房屋市政建筑工地人员情况,加强房屋市政建筑工地封闭管理。认真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内的宿舍、食堂、厕所、办公区等重点区域消毒防疫。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辞退因所在工地发生疫情而被感染或被隔离的务工人员,不得停发、少发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同时,要加强各项服务和医疗观察,稳定人员情绪。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全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微信、视频、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推介楼盘信息,禁止举办现场集中促销等活动,并做好在售楼盘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各中介机构不举办大型活动。经营租赁、长租公寓的企业,要做好出租房屋的消毒防护工作,保持室内外整洁。
辽宁省住建系统齐抓共管,合力做好疫情防控,是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的有力措施。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我们必将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建筑界热点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疫情防控方面的相关建筑行业热点资讯,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行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