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工程结算,实际工程中存在多种多样的问题。建筑界造价频道通过分享典型案例,展示不同工程结算争议的处理方法,以供大家学习和参考。本文分享因设计要求引起的新增材料单价认定。
某清单计价招标工程,竣工结算时发现,设计要求采用平铺砖垫层,报价时却按铺碎砖垫层报价,因工程量很小,影响工程造价不大。但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碎砖进行了地基处理,且地基处理工程量较大。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求按报价时的碎砖价格计算地基处理工程的综合单价,因原碎砖价格远高于实际价格,增加投资较大,建设方不同意,原因是如果原报价不发生错误,投标文件中不会出现碎砖单价,该单价无效。施工单位认为既然我们已中标,原碎砖单价应该有效。请问该怎么处理?
答:对于垫层部分,施工单位已中标,说明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的报价,应按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结算。但地基处理是新增项,其结算方式需另行考虑。如果结算条款中明确规定,发生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清单,原中标清单中有相同项按原清单执行,有相近项时参照执行,这时此案例应该执行,建设方不应调价。如果没有此规定双方可以商定结算办法。
怎么样?各位看完后有没有对案例中因设计要求引起的新增材料单价的认定多了些了解啊?如果在之后的工作中遇到因设计要求引起的新增材料单价认定相关问题,可以来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看看这篇分享。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也会持续分享更多因设计要求引起的新增材料单价认定等造价知识,欢迎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