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4-17 09:53:43

[摘要] 4月16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持续高度重视,夯实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公积金疫情防控工作。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黑建疫防〔2020〕35号

各公积金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持续高度重视。各公积金中心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总体可控,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统筹做好打防疫持久战和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工作,在切实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同时,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针对窗口临柜业务恢复办理后,公积金业务大厅可能出现人员密集的特点,将业务大厅作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来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要夯实防控责任。各级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同志要主动担起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责任,形成一级压实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的良好氛围。各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一方面要积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因时因势调整防控措施,及时将国家和省里相关要求传达至所辖管理部(办事处),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信息报送、问题反馈、应急处置等要求;另一方面要统筹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好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实,并超前谋划政策衔接,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各管理部(办事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夯实各管理部(办事处)相关人员疫情防控的责任分工,对公共场所、办公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每个区域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监督员,负责督促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的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确保不在任何一个地方留死角、不让任何一个环节出纰漏,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为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安全办事环境。

  三要落实防控措施。各公积金中心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二十九次、第三十次会议要求。按照“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的基本要求,继续引导“网上办、预约办、延后办”,对进入业务大厅办理业务人员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防疫三宝”的底线要求,动态优化完善业务大厅业务办理,避免人员聚集,在业务大厅防控措施到位前提下,有序开展相关业务。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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