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8日,吉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以抓好市容市貌环境治理,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效能提升行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督〔2020〕6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综合执法支队,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现将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部署落实相关工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30日
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好市容市貌环境治理,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效能提升行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开创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实施六项行动,促进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
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利用调研督导、随机抽查、媒体暗访、定期通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牵头部门负总责、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突出目标导向,提高工作实效,强化过程管控,注重社会评价,按照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严格实施整洁行动、畅通行动、拆违行动、绿化提升行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行动和城市管网安全运行行动,推动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再上新台阶,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整治市容环境,保证城市干净整洁安全有序
(一)深化城市出入口和公路、铁路两侧环境综合治理。借鉴全省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协作配合,注重宣传引导,实施综合整治。以整脏治乱、美化绿化、安全通畅、景观提升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交通组织,规范标志标牌,清理违法建(构)筑物,整治环境卫生,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加强景观建设,治理安全隐患。建立长效管理和维护机制,避免出现 “脏乱差”现象反弹。
(二)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抓好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地段、交通节点、公共广场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卫保洁标准和机械化、专业化保洁水平,强化公共设施保洁和维护,落实“城市家具”的保洁责任制。加强街面秩序治理,规范和疏导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等行为,加大城市“牛皮癣”清理力度。规范户外缆线架设,清理空中“蜘蛛网”,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集约设置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科学划定道路停车区域及泊车标线,加强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整治,保持良好交通秩序。以开展扫黄打非、保健市场乱象治理、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打造步行街和重点商圈等为重点,按照“宽严有度、疏堵结合、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原则,规范沿街商店、摊点和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整治违法占道经营。规范早晚市场秩序,加强摊点保洁管理,促进夜经济发展。
(三)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积极支持长春市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国家试点工作,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向全省推广。结合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高空广告、墙体广告、桥体广告、落地广告、楼顶字以及违规设置牌匾标识进行全面清理,清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公共广场、公园及附属设施的隐患排查和城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规范公共候车亭、报刊亭、隔离护栏等“城市家具”设置及设施维护,及时修复道路沉陷、方砖松动、护栏破损、灯杆倾斜、路灯损坏等问题,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的景区、公园、广场等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次。强化市政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事故隐患,维护城市运行安全。
(五)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确定的职责分工,学习借鉴长沙等地开展“春风行动”的经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监督管理,着重抓好露天烧烤、垃圾焚烧、渣土运输和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等工作。
三、强化管理手段,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标准规范体系。颁布实施《吉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准和依据。有立法权的城市要结合地方实际,聚焦市容市貌管理瓶颈短板,组织编制和修订市容市貌管理相关标准,加快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进程,重点完善城市秩序、“城市家具”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城管执法等领域标准规范,建立符合精细化管理要求的市容市貌标准体系。
(二)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对照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强化落实市县政府对城管平台建设的主体责任,努力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平台建设路径,积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平台建设工作。加强对城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本着“管用、够用、好用、实用”的原则,边建设、边完善,急用先行,分步实施,逐步建成城管平台,鼓励通过“市带县”模式开展工作。年底前,四平、通化、白山、松原四个地级城市必须完成平台建设。
省住建厅将采取督导、通报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进度慢、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市县,在申报人居环境奖、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适时约谈相关领导。已建成平台的城市,要以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为基础,整合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12319城市管理热线等,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适时与国家平台联网对接。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城市管理文明执法
(一)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城管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强化服务意识,防范粗暴执法等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
(二)规范文明执法。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好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非接触式执法”等非现场执法。坚持和落实案卷评查制度,不断提升案卷制作水平。
(三)提升应急管理能力。针对本次疫情暴露出的城市管理方面的短板,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和防控协同机制。修订完善城市防汛排涝、清除冰雪、疫情防控和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风险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做好本系统职工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防止产生过度疲劳问题。
(四)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标中央文件精神,以“一十百千万”为目标,以“十大任务举措”为工作抓手,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城市管理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建立健全“防、打、治”的长效制度机制,加大执法力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圆满完成为期的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牢记初心使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懒政怠政、冷横硬推、吃拿卡要、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培训、技能竞赛等“比武”活动和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加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创新力,促进城管队伍整体技能和政治素质的提高。
六、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积极把握舆论导向主动权,紧密结合重点工作,提前策划,主动发声。针对夏季防汛、冬季除雪、水气暖供应、环境卫生等热点舆情,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走进媒体直播间等方式,及时回应市民关注。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媒体深度融合,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益宣传片、宣传画、横幅标语等,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善舆情监测和分析制度,建立上下联动、责任明晰、反应迅速的突发舆情处置机制,增强网络正面舆论引导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负面舆情的发酵炒作。
以上就是建筑界政策频道带来的吉林印发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学习参考。更多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相关建筑行业政策解读资讯请持续关注建筑界政策频道,建筑界政策频道为您带来最新建筑行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