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率先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保障职工权益,助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滁州中心”)及时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急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之所急,想奋战在抗“疫”一线的职工之所想,在全省率先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保障职工权益,为抗击疫情职工开辟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绿色通道”。
对受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2020年6月底前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职工延期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贷款。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贷款而导致超期的,办理期限顺延3个月。允许部分职工适当延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2020年6月底前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需要偿还的,可以申请适当延后还款时间,相关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有针对性地调整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缴存单位因疫情防控影响未能连续按月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在3个月内办理补缴。其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截至3月5日,全市已受理95家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2170万元,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滁州中心将继续受理企业缓缴申请,全面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以实际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率先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保障职工权益,助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建筑界热点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公积金和疫情防控相关建筑行业热点资讯,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行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