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从总则、建设管理等11个方面对全省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准入等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指导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为切实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住房保障发展实际,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从总则、建设管理、准入管理、配租管理、配售管理、住房租赁补贴、退出管理、运营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等11个方面对全省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及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
《细则》是对《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和完善,一是增加了建设管理内容。对公租房建设项目选址、房源筹集、建设标准、标准税费优惠、竣工验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同时明确新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二是降低公租房保障范围准入标准并简化申请手续。将原公租房保障范围准入面积人均16平方米以下调整为20平方米以下。同时,根据“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在申请人申请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时提供证件材料中,取消提交婚姻、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住房证明及有关授权书等材料,改为提交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个人承诺书,进一步简化群众申报程序。三是细化了租赁补贴发放相关内容。将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户均租赁补贴面积由原来的35平方米调整到不超过60平方米,并明确由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确定具体租赁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并实行分层级差别化租赁补贴政策。四是明确了信用体系和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建设相关内容。增加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要求制定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同时,根据我省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建设以及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在《细则》中进行了明确表述,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基础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开展新修订《细则》的宣贯培训工作,确保基层工作人员尽快掌握运用。同时,结合《细则》相关内容,制定印发《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示范文本,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以上就是建筑界政策频道带来的青海出台《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学习参考。更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建筑行业政策解读资讯请持续关注建筑界政策频道,建筑界政策频道为您带来最新建筑行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