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明确!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补贴5000元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1-08 10:54:55

[摘要]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职业技能提升资金的补贴标准、范围和申请方式。职业技能补贴范围参加培训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职业技能提升资金的补贴标准、范围和申请方式。

 

 

职业技能补贴范围


参加培训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含就业创业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


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300元/人补贴。


资金申请


培训补贴原则上实行属地原则,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统筹管理。
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和信息共享,实现“线上全省通办、线下一窗通办”、“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
企业应提供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五类证书”复印件(证书信息能在网上查询的不再提供,下同)、垫付培训补贴协议或代领协议、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个人申请的,应提供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五类证书”复印件、税务发票或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4.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后取得“五类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5.自11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还有哪些地区实行补贴政策呢?
2019年5月国务院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1.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2.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山东、浙江、四川、海南、湖北、安徽等省都已发文明确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可申领证书补贴。


山东

浙江

四川

海南

湖北

安徽

一级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职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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