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南京市对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印发了改革意见,12月20日起,对于符合条件的部分项目,不必再进行施工图审查,而用三方共同签署“自身承诺制”代替,用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件。
近日,南京市建委官网印发《南京市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此次改革将缩小审图范围,即符合条件的部分项目取消图审,免于施工图审查和勘查文件审查。
一、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范围如下:
1.工业类、仓储类、研发办公类带规划方案出让的项目。
2.中小型的工业厂房和仓库。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桥梁、隧道除外),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等。
4.除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外,地上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5.三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
6.装饰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幕墙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下,且高度低于50米的单项幕墙工程;轻钢结构专项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7.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参见《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宁建改字[2019]7号)。
8.无需办理规划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参见《关于印发<南京市第一批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宁规规范字[2018]4号)。
二、实施时间
从2019年12月20日起,对于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全面推行“自审承诺制”。
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自审承诺书》,替代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作为申报施工许可手续的要件。强化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此次,南京市施工图审查的改革,将有效的压缩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时限,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减少建设项目的报建时间,有利于建设项目的整体水平提升。建筑界政策解读频道将持续关注更多建筑行业政策解读,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