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要:本文以水利建设统计资料和有关水利史志资料为准(全国、省市资料,包括部分地、县区,乃至公社、生产队),在建国40年的全过程中选出第
提要:本文以水利建设统计资料和有关水利史志资料为准(全国、省市资料,包括部分地、县区,乃至公社、生产队),在建国40年的全过程中选出第三到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水利建设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认为这一阶段的农业水利建设,对于增强国家的总体减灾抗灾能力,改变落后的生产条件,巩固国民经济基础,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也为以后的经济政策调整、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物质基础。从中国的传统农业水利历史的全过程看,这是最辉煌的一个阶段。
关键词: 水利建设 经济效益 “三五”—“五五”
如何正确认识过去的水利建设的整体意义,对于客观地总结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和生产斗争的经验、教训,是非常重要的;也直接关系到认识我们曾经参与和创造的共和国水利历史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水利历史的研究,应当首先重在历史事实的尊重,从事实而不是从概念和所谓的“是非价值”评判出发,去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肯定成效,去爱护与珍视亿万人民平凡而又非凡地年年月月创造的历史,她的物质和精神成果;同时以历史主义的态度,从中国水利史的高度去研究传统农业水利的局限性和历史教训,探讨水利建设变革的方向。在古代,封建的、唯心主义的史学方法,在水利史研究上历来表现为偏重和夸大政治派别、集团的斗争和个别人物、集团的主观意图对于水利兴衰的作用,严重地轻视和忽略千百万普通人民群众从事的生产斗争、经济建设的伟大活动。这种方法的重大局限,也在于它无视历史上任何水利建设,都是当时自然环境与人类互动关系的产物,都是植根社会经济需求的产物;在于无视人类的经济建设和自然改造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律性,有其客观存在的历史价值。鉴于此,本文从统计资料出发,分析第三个到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水利建设的经济效益,至于其整体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和实际的负面问题,留待今后进一步深入探讨。
一、水利建设经济效益的概况
水利部在1987年组织全系统,以较科学的、统一的经济计量的方法统计、分析建国以来的建设效益,根据其研究成果《建国40年水利建设经济效益》[1] 提供的基础统计和分析数据,在各省市各项事业经济效益序列中,筛选出各项指标的前五强,现将五强统计分列如下,大致反映出水利重点省市水利建设效益情况。
注释: 水力发电仅系省市管理部分,按水电中心影子价格计算。各项价值均按1980年不变价格换算统计。
统计说明,39年全国水利事业经济总效益为1.2万亿元,水利工程和劳力折资总投入为3301亿元,投入与产出比例为3.64:1.00。水利建设的经济利益是十分显着的。从统计资料中遴选出各类累计效益前五强省市列入表—1,可见以上前五强的单项效益,分别占全国同项统计总和的38—86%,其经济效益足以代表全国水利效益的大势。其中又以江苏、山东、湖北、河南、湖南五个水利大省和安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概略地看一些综合分析成果:
1) 黄淮海流域的防洪经济效益 表—2
流域区划、统计年代 | 防洪效益小计(万元) | 年平均效益(万元) | 说 明 |
黄河流域 1975-79 /80-85年 | 1715888/2192152 | 343177/365358 | 已扣去负效益 |
淮河流域 1966-79 /80-8年 | 1174653/ 1182958 | 83903/197159 | 未计入负效益 |
海河流域 1966-79 /80-85年 | 1543625/565903 | 110258/94317 | 未计入负效益 |
黄河流域在“三五”、“四五”期间洪水较少,但中水、丰水的“五五”、“六五”期间总效益和年平均效益,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这一时期黄河面临了第二次、三次加高堤防工程;显然60-70年代的投入,黄淮海流域都在当时和80年代得到了显着的回报,保障了大江大河未出现重大决溢。
2) 四大水利省的分析成果
江苏的效益在水利大省中最突出。其主要经济、水利指标都在60-70年代大幅度增长,保证了80年代以来人口增长和土地锐减下的农业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江苏省农业经济统计 表—3
指标名称 | 1962年 | 1971年 | 1975年 | 1980年 | 1987年 |
耕地 万亩 | 7524.3 | 7176.8 | 7056.3 | 6962.1 | 6869.7 |
人口 万人 | 4333.7 | 5360.9 | 5636.1 | 5938.2 | 6348.0 |
灌溉面积 (万亩) | 3883.0 | 4522.1 | 5445.9 | 5910.8 | 6082.2 |
旱涝保收(万亩) | | 2960.8 | 3088.9 | 3609.6 | 4179.9 |
治涝面积(万亩) | 2901.1 | 2305.7 | 3640.1 | 4011.6 | 4152.0 |
治碱面积(万亩) | 266.9 | 343.0 | 644.5 | 866.4 | 890.0 |
粮食产量(万吨) | 482.7 | 963.8 | 1028.5 | 1209.0 | 1628.9 |
棉花产量(万吨) | 8.2 | 32.9 | 45.3 | 41.6 | 44.4 |
人均粮食(公斤/人) | 223 | 360 | 365 | 407 | 513 |
《当代江苏简史》概括“三五”和“四五”的十年:“广大农村坚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旱改水’等耕作制度改革,普遍培育和推广杂交稻、抗病棉等高产品种。先后完成江都水利枢纽、入江水道水利工程,进一步改善了生产条件,扩大稳产高产农田,粮食产量年平均增长3.5%,全省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2.7%。苏南农村不断开拓新的生产领域,率先创办社队工业,开始改变江苏农村经济结构”。对水利建设的意义给予恰当的评价。
水利大省河南,在研究时段完成水利投资26.75亿元。各个年代水利事业的农业效益(流域平均)统计,显示出水利建设对40年农业主要作物增产的巨大作用,而各种措施的增产幅度在60-70年代都取得最大。
湖北省在同期完成水利投资25.5亿元。长江、汉江大堤使得近40年减少江汉平原淹没耕地5018万亩,按80年价格计,效益为513.39亿元。灌溉除涝方面,湖北通过数理统计、总产分摊系数、典型摊算多种分析方法,结合地市上报数字,采用了增产粮食8762万吨的效益值。湖北省以排涝与灌溉为中心,在65-80年阶段,大兴机电排灌站建设,使涝渍深重的江汉平原,从根本上解除威胁,成为粮棉油商品基地。以荆州地区为例,这一阶段建成大型机电排灌站36座,总装机约16万千瓦,占荆州全部大型排灌站的83%,排灌面积1100多万亩,占全部大型排灌面积的98.3%。
湖南在研究期内完成水利投资13.24亿元。其实际灌溉面积在70年代取得突破性发展,这和韶山灌区、欧阳海灌区、洞庭湖灌区等的建成配套有关。灌溉粮食单产和增产幅度都在76-85年间获得较大发展。《当代湖南简史》也概述了这一阶段的实情:“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农业学大寨’的推动下,湖南连续几年组织几百万人在冬、春两季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声势十分浩大……山区初步建成了以塘、坝为基础,以水库为骨干的‘长藤结式瓜’的灌溉系统;湖区防洪大堤进一步加固,排灌渠道和田园化建设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为湖南农业的连年丰收奠定了基础……这一时期,湖南农业生产形势一直比较好,呈稳定发展态势”。
安徽与河南、山东情况类同,是历史上和50-60年代水旱困扰的省份,在研究时段,完成水利投资17亿元。这一时期全省灌溉面积以3.1%的年均速率递增,以灌溉、农业加工为主的农业耗电用量以14.4%速率递增,粮食产量以3.6%速率递增。在这一基础上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和其中的第一产业也以6.8和5.8%的年均速率获得增长,效益是十分显着的。
3)引黄灌溉
“三五”到“五五”期间,河南、山东引黄灌溉恢复及大发展。山东荷泽等五市,引黄水量从69年的6.66亿立方米,增加到80亿立方米;灌溉面积由580万亩扩展到1988万亩。灌区农民赞扬,因为有了好政策,有了黄河水,才保证了好收成。河南人民胜利渠是着名的老灌区,由于坚持引黄,粮食单产从65年的414斤/亩,发展到82年的1128斤/亩。仅新乡市区,引水量从71年的2千万方激增到76、77年的7.8、7.2千万方。开封市也从65年的3.4千万方,增加到79、83年的7.9、8.0千万方。引黄灌溉较大的改善了沿黄地市的生产条件,多年的盐碱、风沙地经淤灌改造成良田。地下水得到回补,增进井灌的能力。72年到81年,河南四次向天津调黄河水,累计输水8.8亿立方米,缓解天津燃眉之急。
4)其他地区、事业的效益实例
北京在效益分析中,对水利投资占全市基建投资的比例,经济效益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例作出统计。投资比例在文革以前是很大的,为5.15--8.13%,66-80年,为1.59-3.29%,平均是2.22%,81-87年,仅为0.62%。50-80年的投入,奠定了首都城市水利的工程基础。北京的城市供水体系保证了首都生活、生产和一切活动的正常运行。水利发挥的效益,则是63-75年时期较高,占同期工农业总产值的4.68-8.74%,“五五”期间为3.36%,相当于40年平均值,81-87年是2.52%,低于总体平均值。
陕西从粮食、林果、饲料、拦泥和其他方面分别统计水土保持成果,60年代较50年代增加效益几近一倍,70年代是60年代的3.8倍,80年代是70年代的2倍。
广东70年代灌溉效益从60年代的7.2亿元,发展到20.6亿元,80年代为54.6亿元。防洪效益60年代为32亿元,70年代为66.7亿元,80年代为47.2亿元。从1965年开始的东深供水,(到87年)累计为香港供水36.86亿立方米,改革开放以后,为深圳供水2.86亿立方米。
大农业灌溉的新疆,粮棉油综合效益在60年是3.2亿元,70年是7.9亿元,80年是9.2亿元,87年由于棉油收购价格的提高,猛增至38.4亿元;但灌溉面积80年最高,达到3.4千万亩,87年只有2千万亩了。
南方水力发电在70年代有较大发展。以云南省为例,1965年,水电装机容量占水火总装机的1/4,72年水电装机超过火电,到80年是火电的2倍;年发电量在73年二者持平,80年以后,水电发电总量一直为全省发电总量的59%左右。云南成为水电为主的边疆省份。从58年以后,云南水电建设一直处于上升状态,而70年代以礼河、绿水河各梯级电站加紧建设,一一竣工发电并网。同时,就高水头建筑、发电、电网建设、隧洞施工积累了丰富经验,完成了鲁布革水电站的设计等前期工作,为1982年我国(水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招标的鲁布革电站开工,创造了条件。云南水电迈入改革开放的前列,是二十多年艰苦建设量与质的积累之必然。
广东省是70年代小水电发展较突出的。1975年,全省乙类小水电发电量,超过了同年农业用电总量,基本满足当时农村照明、动力需要,为农村电力发展奠定基础,从而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电网,支援了80年代改革初期城乡工业的发展;1987年,小水电年发电量超过当地用电量50%的县,达到55个,大大减轻了网电的压力。廉价的水电使偏远山乡的工农业迅速发展,特别是促进地方工业的发展,这是广东80年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一个实力条件。10个小水电试点县到1987年,工业产值比重上升到54.5%。
南方许多省份,首先是本研究时期的农田排灌需要,由水利部门组织兴建农村电网,推进农村排灌—农产品加工—农村照明—乡镇企业用电的发展,小水电的发展提供了能源,在大电网建设之初,靠农电网和农村小水电保证了县区的工农业和人民生活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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