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业税主要在我国建筑行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及邮电通讯业提供应税劳务时征收,也对在我国境内转让
营业税主要在我国建筑行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及邮电通讯业提供应税劳务时征收,也对在我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但是营业税一致被认为是存在一些不足,例如营业税是以销售全额为计税基础等。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正式公布了营改增试点方案,这是我国自从1994年引入增值税以来,最为重大的结构性税制改革。2011年首次实行营改增计划时并未将建筑行业纳入试点范围,2015年5月我国正式将建筑安装业、服务业与金融保险业纳入试点范围,这也意味着我国彻底告别营业税征收时代。但是建筑安装业作为多年来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支柱性产业之一,营改增对其有何影响,该行业应该如何应对这样的影响呢?这逐渐成为税务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主要是对营改增的必要性及其对该行业的重要影响进行系统的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方面有效应对营改增的影响策略。
一、营改增概述
我国在增值税历史上共有过三次税制重大调整改革,而2012年1月试点开始到2015年5月全面推广的税制改革是历史上最为重大的税制改革调整。这主要是基于营业税在征收过程中呈现出了多方面的不足,例如营业税是以销售额为计税基础的,这对于产业链循环流动的产业而言税负就如“滚雪球”式增加,重复征税严重,这对于行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而言具有重大的阻碍作用。营改增对于建筑安装业而言具有特殊意义,一是建筑安装业的资金形态是在供产销动态过程中完成的,进项税额的抵扣对该行业而言具有大力减税的效果,在营业税时期主要是按照设备进行核定征收,没有专用发票;二是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业的税务秩序有所完善,弥补了营业税时期核定征收的不足,强化了税务监管,减少了税务流失。但是营改增才刚刚全面推广,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尚待完善之处,例如租赁行业(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的减税政策覆盖面过于狭窄等。
二、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业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业的积极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积极影响:一是减少了重复征税,建筑安装业在营改增前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无法进行抵扣,需要全额缴税;营改增后建筑安装业以11%的税率上缴增值税,且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这在理论上对于该行业而言避免了重复征税,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二是营改增的实施对建筑安装企业的市场秩序有很大益处,目前建筑安装市场转包、分包现象普遍,这容易造成成偷税漏税的行为,但是营改增后要根据进项税额进项抵扣,以发票系统与上报备案资料的形式遏制偷税漏税的行为。三是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企业的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营改增前建筑安装企业购置设备时要进行权衡,因为设备的税负会为企业带来很重的资金负担,但是营改增后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激励企业引进更加先进的设备,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发展的成本,鼓励企业进行现代化改革。
(二)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业的消极影响
营改增才刚刚面向全国全面推广,不可避免的呈现出一些消极影响。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消极影响:首先就建筑安装业施工部分而言,一方面相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前是3%的税率,营改增后按照简易征收办法3%的税率纳税,没有变化;另一方面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前是3%,而营改增后的名义税率为11%,实际税率为9.91%[1/(1+11%)*11%],单以税率而言,增加税负,这也是在积极影响陈述时说明减少税负只是“理论上”的原因之一。据财政部进行理论测试,营改增后对建筑安装业减少税负83%,而浙江省建筑安装企业实际缴纳税负测算,营改增后增加了2.78%。因此,营改增在理论上测算对建筑安装业减轻了税负,实际测算则增加了税负。其次营改增后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但是抵扣的依据就是增值税发票,而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取得,则会增加企业的施工成本。鉴于建筑安装企业的特殊性,增值税发票很可能不能抵扣充分,一方面建筑安装企业的工程项目层层转包,设备来源很可能是个体,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另一方面经常会出现“甲供材”现象,建设单位采购材料调拨给施工单位,而增值税发票是直接开具建设单位,这样就使施工单位没有进项税额抵扣。此外,建筑安装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中近30%的人工成本无法抵扣,这也是在积极影响陈述时说明减少税负只是“理论上”的原因之二。最后营改增后虽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是抵扣是具有时间成本的,购置金额较大的设备就会导致企业垫付大量的资金,这很不利于企业的资金资源利用,容易造成资金困竭“马太效应”。
三、有效应对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业影响的策略
(一)利用发票、合同等进行合理避税,创新业务模式
利用发票、合同等进行合理避税,创新业务模式是有效应对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业影响的策略。首先利用发票、合同等进行合理避税,由于建筑安装企业会接触许多工程项目,会开具大量的不同类型的发票,一方面要合理利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这个条件,规划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数量及金额,在与供应商进行合作前要核实供应商的纳税人身份,若有分公司,竭力将其分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以达到集团内部进行税负平衡的目的。另一方面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更多的考虑增值税环节,尽可能将纳税成本转嫁给下游。其次要创新业务模式,不要过分依赖于挂靠经营模式,在刚刚出台增值税全面推广方案之后,很可能会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例如北京与上海在试点时曾经实行税负补贴政策,所以要积极的关注国家相关政策,争取集团内部分包管理的合理性,对运输费、装卸费及人工成本以外购方式进行处理。
(二)完善过程控制
完善过程控制是有效应对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业影响的有效措施,主要是根据COSO内部控制框架五要素进行过程控制建设,这里主要探讨日常费用、人工成本与合同签订风险方面。首先一方面就企业的水电费,这部分费用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在合同签订时要适当考虑扣除这部分费用,间接降低税额。另一方面鉴于建筑安装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与劳务公司进行合作,以取得人工成本增值税发票。其次要在合同方面进行规定,一是要签订合同时要以统一的企业名称进行签订,这样可以保障签订合同方与增值税发票一致;二是在“甲控材”方面,要核实供应商的纳税人身份,要由总包方与供应商进行合同签订,增值税发票要开具给总包方,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出现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的情况,要由供应商承担税负增加部分。
四、结语
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企业而言既有挑战也有机遇,但是利用机遇迎接挑战是每个成功企业的秘诀。建筑安装企业只有不断的利用营改增的优势,健全与完善自身的控制制度,才能获得持续发展。本文由于时间与篇幅的限制,不能完全列示应对营改增影响的策略,希望后续研究可以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