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住建部联合工信厅及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绿色建材认证组织、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标准等内容,旨在推动绿色建材行业的快速发展。一起来看看。
为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动绿色建材行业加快发展,1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质检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认监委 国家标准委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对认证组织领导进行明确
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成立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推进工作组,指导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采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立本地绿色建材产品工作组,协调本地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应用工作。
对认证的机构进行明确
绿色建材认证的认证机构,要由市场监管总局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后审批决定,认证机构可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与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相关的检测活动。
对认证产品标准进行明确
产品认证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行业发展和认证工作需要,共同确定并发布。
实行分级评价认证,由低至高分为一、二、三星级,在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等同于三星级绿色建材。
对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进行要求
住建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并公开,根据审核情况对产品及时入库和清除。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材产品名录,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
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依法对认证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公布。
以上就是建筑界政策解读频道分享的“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欢迎学习参考。持续关注我们,将带来更多建筑行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