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财政部金融司和PPP中心组织召开了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研讨会,通报了2016年全国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
摘要:财政部金融司和PPP中心组织召开了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研讨会,通报了2016年全国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申请和审核情况,并对2017年的申请和审核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四川专员办闻讯而动,积极响应,迅速投入PPP项目以奖代补审核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明确要求。由于PPP项目以奖代补审核工作是专员办去年才开始开展的一项工作,为了提高审核工作质量,我办首先全面系统地梳理了与PPP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认真学习PPP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了解和熟悉PPP项目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专员办的职能职责,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
财政部金融司和ppp中心组织召开了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研讨会,通报了2016年全国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申请和审核情况,并对2017年的申请和审核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四川专员办闻讯而动,积极响应,迅速投入PPP项目以奖代补审核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明确要求。由于PPP项目以奖代补审核工作是专员办去年才开始开展的一项工作,为了提高审核工作质量,我办首先全面系统地梳理了与PPP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认真学习PPP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了解和熟悉PPP项目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专员办的职能职责,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
二是学习经验,提高效率。四川地区是PPP项目推进的先进省份,PPP项目推进工作得到了财政部的肯定。我办主动与四川省财政厅联系,进一步了解四川地区PPP项目推进情况,学习PPP推进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也了解到了PPP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除此之外,我办还就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审核工作,专门向兄弟专员办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尽可能借鉴他人经验,提高审核工作效率。
三是主动联系,初定方案。按照财政部下达的工作计划,我办主动联系四川省财政厅PPP中心,谋划今年的审核工作。据了解,今年四川地区申报项目数量和金额较去年大幅增长,审核工作量也将随之增加。因此,根据审核工作量和时间安排,在了解掌握全省申报情况的基础上,我办将采取资料送审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及时上报财政部。
四是确定重点,提高质量。由于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审核工作涉及的因素较多,审核的资料数量也较多,需要梳理归纳重点关注事项。按照财金[2016]92号和财金[2016]85号文件要求,审核工作应重点关注PPP项目的主体是否合规、客体是否合规以及程序是否合规等,特别是有无采用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行为。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剔除,以提高审核质量。
山东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发力见效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将其作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切实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举措,通过健全“五个机制”、实行“四个挂钩”、完善“三项制度”,2015、2016年累计盘活存量资金3219亿元,集中用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2016年全省各类结余结转资金比2013年压减455.74亿元,下降3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和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分别下降34.7%、39.7%,全省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在财政部组织的2016年度各省(区、市)绩效考核中,山东省受到通报表扬和奖励。主要做法:
一、健全“五个机制”,完善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政策措施。近年来,山东省通过建立健全“收、调、减、控、促”工作机制,积极压减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收”就是对按原规定用途无法支出的结转资金、政府采购节约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调”就是对按原规定用途难以落实的结转资金,按程序调整项目投向,用于部门必需的支出。“减”就是对支出进度慢,但确需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对该项目预算和该部门同类项目预算,不再增加数额,并逐步压减。“控”就是实行结余结转资金支出预算单独审批,如实、明细反映结余结转情况,相关项目先用结余结转资金安排,切实控制结转规模。“促”就是在预算执行中实施分类限时管理,在保证基本支出按照月度用款计划均衡拨付的基础上,对按标准、按人员据实结算的民生政策支出,以及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特殊项目,实行“先预拨、后清算”,促使各地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
二、实行“四个挂钩”,强化盘活存量资金工作激励约束。为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山东省专门研究建立了“四个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在2016年出台了《省对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根据各市县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库款管理等考评情况,对5个市、11个县给予转移支付奖励1.5亿元,全省财政支出绩效明显提升。一是将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结果与省级转移支付挂钩。省级按月考核各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对全年综合考核排名前3位的市,省级在安排下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时给予适当奖励;对排名后3位的市,省级相应核减下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二是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挂钩。对各市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转资金规模占支出比重超过9%部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编制年度预算后的规模占支出比重超过5%以上部分,以及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省级在测算分配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时,按超出部分的一定比例计入可用财力,促使各地压减财政存量资金。三是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与省级债券额度分配挂钩。对超过规定时限未拨付政府债券资金的,省级将按照滞留资金的一定比例相应扣减该地区下年度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快、项目实施效果好的,省级将在下年度债券额度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四是将财政库款考核结果与省级库款调度挂钩。省级根据各市库款余额同比变动、库款余额相对水平、库款保障水平、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等情况,按月考核各市财政库款综合管理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省级库款调度挂钩。此外,2015年起省级财政建立实施国库调度款“点供”制度,对因库款紧张影响上级转移支付重点项目正常实施的,由省、市两级财政采取“点对点”方式定向拨付国库调度款,当年拨付“点供”资金99.8亿元,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完成,为基层压减结余结转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完善“三项制度”,健全盘活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治本,着力构建盘活存量资金、防止资金闲置沉淀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定期清收制度。每年10月份对各类存量资金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集中清理,逐个部门、逐个项目进行排查分析、清理甄别,分门别类提出盘活处理意见。同时,按月调度各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动态了解掌握清理盘活情况。二是建立部门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制度。为从根本上消除财政存量资金存在的土壤,使沉淀资金无所遁形、无处藏身,山东省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工作。2016年,省级将应撤并的1486个银行账户全部予以撤并,当年清理收回部门存量资金30多亿元。三是建立完善源头管控制度。牢牢抓住预算编制这个预算管理的“龙头”,前移预算基础工作环节,及早确定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在人代会之前就将资金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执行中改进转移支付分配方式,大力推行因素法分配,为基层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创造有利条件。
通过上述措施,省内各级以盘活存量资金为抓手,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省内各级党委政府的资金效率意识明显提升、积极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民生改善政策得到较好保障、预算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借鉴兄弟省市的好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落实力度,争取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发力见效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广西:七举措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度重视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视反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缓慢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充分发挥协调配合作用,制定有效措施,配合自治区发改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7〕35号,以下简称《意见》),3月15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在《意见》中,自治区财政提出七项举措,以加快自治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
一是简化财政评审环节。凡项目初步设计(包括概算)已经发展改革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正式批复的项目,财政部门不再进行概算评审;凡项目概算已经财政评审,且招标控制价未超过评审审定金额的项目,财政部门不再进行招标控制价评审;总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评审预算控制价,只对结算进行评审。
二是降低财政评审的项目投资规模标准。对于点多面广、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开展财政评审。
三是建立财政评审限时办结制。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完整的评审材料后,原则上项目预算(含招标控制价)应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是加快项目工程款项的审核支付。预算单位或项目业主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对符合拨付条件的款项,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防止出现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拨付而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现象。
五是优化施工质量保证金制度。凡施工单位或货物供应商提供由商业银行开具、不短于质量保证期、同等金额的无条件支付保函,财政部门可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施工单位或货物供应商。如发生质量问题,则从保函中扣除所需金额。
六是进一步精简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复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文件实行预公示制度,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公示,推动采购项目快速“通关”。
七是推行施工定点采购。限额内中央投资项目(投资概算或施工预算在30万元至200万元以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推行集中定点采购,由项目业主在定点施工单位中标专业内自行确定施工单位。同一预算级次单位年度预算金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倡实行定点采购。
《意见》作为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整改配套措施出台,将以往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为目的,转变为以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导向,真正体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从“资金等项目”到“项目等资金”的工作思路转变,有利于切实扭转自治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慢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