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广东省揭阳市群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便与广东省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环保公司”)合作,对揭阳市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
摘要:广东省揭阳市群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便与广东省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环保公司”)合作,对揭阳市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PPP项目倾注了大量的精力与时间,历时近四年,先后组织了揭阳市政府相关领导,以及揭阳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招商局、外贸局、环保局协会等领导分五批赴深能环保公司考察、调研,各位领导对深能环保公司的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发电厂给予高度评价与肯定。深能环保公司领导李松涛也二次到揭阳市,受到揭阳市主管领导的热情欢迎,双方就揭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进行深度合作。深能环保公司本着支持揭阳、造福揭阳的理念,在垃圾处理费上给予大力倾斜(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粤东地区最高限额不超99元/吨),深能环保公司李松涛与陈定雄副市长洽谈商定,垃圾处理补贴费为85元/吨。
在复杂而充满竞争的商业环境中,优胜劣汰本应是一条基本的法则。然而,在现实世界里,人们经常会看到一种怪象,即优者不胜,劣者不汰,而这一怪象在近年来的招投标活动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招投标本为反腐而生,但如果运用不当,可能反被腐败利用,为违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近日,记者便收到这样一份关于招标过程中涉嫌违规违纪的举报信。举报人为广东省揭阳市群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木英。为探究事情真相,记者前往揭阳市进行调查了解。
招标文件被指涉嫌违规操作
2016年3月2日,记者在揭阳市见到了举报人林木英。据林木英反映,自2011年起,广东省揭阳市群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便与广东省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环保公司”)合作,对揭阳市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PPP项目倾注了大量的精力与时间,历时近四年,先后组织了揭阳市政府相关领导,以及揭阳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招商局、外贸局、环保局协会等领导分五批赴深能环保公司考察、调研,各位领导对深能环保公司的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发电厂给予高度评价与肯定。深能环保公司领导李松涛也二次到揭阳市,受到揭阳市主管领导的热情欢迎,双方就揭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进行深度合作。深能环保公司本着支持揭阳、造福揭阳的理念,在垃圾处理费上给予大力倾斜(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粤东地区最高限额不超99元/吨),深能环保公司李松涛与陈定雄副市长洽谈商定,垃圾处理补贴费为85元/吨。
2015年初,揭阳市委书记陈绿平调往重庆任职,主管此项目的市住建局刘副局长亦调换工作位置,项目改由谢真华副局长主管,项目开始进入启动运作阶段。深能环保公司接到揭阳市住建局招标通知后,立即着手准备相关资料参加报名投标。然而,在2015年9月22日,揭阳市住建局突然出台了一份招标文件,即《揭阳市绿源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处特指“欧盟等发达国家”。深能环保公司质疑该招标文件是为某公司“量身定做”,并分别向揭阳市住建局和揭阳市有关政府投诉,强烈要求终止此违法违规的招标文件。
林木英对记者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举报信中称:“尽管我们向有关部门提出质疑,但揭阳市住建局一方面回复我们称该招标文件是合法的,另一方面却让其设计好的公司报名参加投标,把本该在广东省招标中心进行的评标活动(材料已全部送省招标中心)转移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结果一家2015年4月刚在香港成立的欧晟绿色燃料(香港)有限公司以高出广东省物价局垃圾处理补贴费最高限额(99元/吨)的特殊价格108元/吨中标,比深能环保公司之前洽谈商定的报价85元/吨整整高出23元。如按该项目合同30年的期限,设计处理能力1000吨/日计算:30×365×1000×23=251,850,000元,揭阳人民又得多拿出2.5185亿元的血汗钱作为垃圾处理补贴费进入欧晟绿色燃料(香港)有限公司的腰包。”
对此,记者书面采访了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在书面回复中称:“该项目采购流程自始至终均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中心进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粤价[2010]195号)规定,粤东西北地区属炉排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中准价位90元/吨,允许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上下浮动10%。该补贴中并不包含垃圾的前端分选和垃圾焚烧飞灰的无害化处理成本。……该项目增加了制备RDF的工艺流程,对垃圾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该项目的特点,经过财务测算论证将采购限价予以上浮来保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仅两家公司响应 继续开标引争议
林木英说:“欧晟绿色燃料(香港)有限公司的中标金额每吨108元不仅超出了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垃圾处理补贴费最高限额(99元/吨),更不可思议的是,此次招标仅有两家公司提交响应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本应作废标处理,但揭阳市住建局仍然选择继续开标。”
记者在林木英提供的《揭阳市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厂PPP项目预中标公告》中看到,此次综合评标法中标候选供应商一共有两家公司:欧晟绿色燃料(香港)有限公司以83.15分获得综合评标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第一名,深圳市龙吉顺实业有限公司以72.50分获得综合评标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第二名;最终欧晟绿色燃料(香港)有限公司以10.65分的优势中标,中标金额为108元/吨。
林木英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既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揭阳住建局为何还选择继续开标?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揭阳市住建局。揭阳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管理科黄科长对记者解释称,针对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揭阳市住建局亦曾向该局法律顾问和专家进行咨询,按照2015年6月30日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住建局否认存在“量身定做”
“为什么只有两家公司提交响应文件?就是因为招标文件中有三处特指‘欧盟等发达国家’的加分条件,仅‘欧盟’这张‘护身符’便可多得12分,这无疑是为欧盟某公司‘量身定做’的,很多公司看到‘欧盟’这项加分优势后,只能望而却步了。”林木英翻着招标文件对记者说,“招标文件第四部分6.2具体评分方法中的表1商务评分表第2项业绩规定:完全达到‘欧盟’条件的最高可得7分,没有达到的得3分(相差4分);表2技术评分表第6项运营管理负责人经验规定:完全达到‘欧盟’条件的最高可得6分,没有达到的得3分(相差3分);表2技术评分表第7项运营管理方案评价则直接规定有发达国家成功运营管理手册最高可得5分(相差5分)。尽管揭阳市住建局在回复我们的质疑中辩称评分表中提到的‘欧盟等发达国家’的得分均是加分项而非基础分,因此即使没有达到‘欧盟等发达国家’也可以拿基础分和其他加分项,这简直是强词夺理!达到‘欧盟’条件的与没有达到‘欧盟’条件的相差12分的分差,这足以让其他无‘欧盟’条件的公司知难而退了!”
林木英表示,该招标文件就是为拥有欧盟某资质的公司“量身定做”。揭阳市住建局没有认识到该竞争性磋商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严肃性与严重性,反而想通过模糊、搪塞的说法掩盖不公正的事实。
据了解,欧晟绿色燃料(香港)有限公司是德国欧绿保股份两合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签署协议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企业。
林木英说:“在此次招标中,拥有‘欧盟’身份(德国欧绿保股份两合公司)的,只有欧晟绿色燃料(香港)有限公司一家而已,12分的分差就是为欧晟绿色燃料(香港)有限公司‘量身设置’。”
对此,揭阳市住建局在给《人民法治》的书面回复中称:达到“欧盟等发达国家”条件相对没有达到该条件的仅有5分优势(林木英认为是12分的分差),招标文件并无“量身定做”,“欧盟等发达国家”5分优势加分项,相对价格分30分、满分100分来说,远达不到“护身符”的威力。之所以设置“欧盟等发达国家”5分优势加分项,是为了满足项目建设引入国内先进、国际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揭阳市争做全国垃圾处理领先示范的需求,采购需要要求项目多项环保指标及大部分设备配置达到欧盟要求。
“政府公开招标的项目应该具备竞争性,此次招标,实质响应的仅有两家供应商,人为设置指向特定供应商,特设加分项分差达12分之高,何来竞争可言?揭阳市住建局否认存在‘量身定做’,如何能自圆其说?”林木英表示,对于揭阳市住建局这种涉嫌违法违纪的招标行为,他已逐级向纪委部门投诉反映。
按照政府采购的国际通则,参与招投标的生产商越多,竞争的激烈程度越高,腐败和暗箱操作的空间也就会越少,竞标的结果也势必会更公平,从而更有效地保证纳税人税款使用的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