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环评师考试时间是2023年5月27日-28日。总共考四科,“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2023年宁夏环评师报名考试通知已经发布,考试相关安排如下: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5月27日 | 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28日 | 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9:00。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三、考后资格审核
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须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拟取得证书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工作年限的凭证之一)及免试所需相关证书(以上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到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作答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为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注意,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试用具。报考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大纲。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延用2022年度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ywgz/hjyxpj/jsxmhjyxbgsbbzjdgl/gldt/202203/t20220324_972442.shtml)公布为准。
(四)违纪处理。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