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乡村,广东清远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宜”和“十不得”

来源:建筑界编辑:许秀珍发布时间:2022-04-02 09:27:02

[摘要] 广东省清远市制定出台“美丽乡村建设正负面清单”,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实际,整合多方面经验,准确把握美丽乡村建设方向,总结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宜”和“十不得”。


  为了有序推动乡村建设工作,近日,广东省清远市制定出台“美丽乡村建设正负面清单”,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引导,让负面清单发挥正向作用。

  清远市近年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在规划建设环节暴露出一些典型问题:有的照搬城市模式;有的脱离乡村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有的甚至存在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等问题。清远市强调,各地在编制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安排整治项目时,应认真对照负面清单,确定美丽乡村建设方向。

  清单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实际,整合多方面经验,准确把握美丽乡村建设方向,总结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宜”和“十不得”,如宜科学制定方案,不得进行不切合实际的大拆大建以及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宜严格控制墙绘,不得对农房外立面过度“涂脂抹粉”、盲目跟风“刷白墙”等。

  清远市有关部门表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要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必须坚持全面统筹、稳扎稳打,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美丽乡村建设不是脱离乡村去按照城市“东施效颦”,而是挖掘基于乡村肌理的“乡村美”,有村民、村落、田园,能感受田园情怀、山水关系、乡村记忆。清远市要求在清单实施后切实重视预防此类问题,一经发现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目前,清远市正深入实施“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推进“五级梯度”美丽乡村创建,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变样,三年展新貌”的总体工作目标,用2~3年时间打造24条以上镇村同建同治同美的美丽乡村风貌带。(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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