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接下来我们看看有关房地产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是怎么说的。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
每一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与房地产市场有关的表述都备受关注。尤其是2021年下半年以来,政府各部门在房地产方面频繁发声。
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丁建刚表示,今天的《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到房地产税试点。而且,有关房地产市场政策的表述,基本沿用了2021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2021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提法,没有更新的表述。
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近九年来,有关房地产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是怎么说的。
2022年: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021年: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2020年:因城施策稳定楼市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便民、无障碍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
2019年: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提出,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同时,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到,稳步推进结构性去杠杆,稳妥处置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改革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18年: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三四线城市商品住宅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热点城市房价涨势得到控制。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
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17年:因城施策去库存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目前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仍然较多,要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报告提到,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
2016年:完善住房合理消费信贷政策,因城施策去库存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的税收、信贷政策,适应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逐步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2015年: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调控房价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对居住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给予住房救助。
2014年: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完善住房保障机制。以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责。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创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资机制和工具,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保障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支持。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在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方面,报告提到,要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
以上就是建筑界快讯频道为您带来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房地产业这样发展”内容,建筑界快讯频道会分享更多建筑相关热点资讯,寻找建筑之美,探索建筑之路,欢迎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