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立奖励机制,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来源:建筑界编辑:许秀珍发布时间:2022-02-16 11:42:42

[摘要] 为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部分试点省市总结出了公路养护的农村好办法、好路子。先来看看广西如何改革。


  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奖励机制

  广西: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2020年9月,广西6地入选全国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2020年以来,广西对各试点地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解决试点地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督促各试点地区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围绕试点主题开展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紧密配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自治区领导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改革不能流于形式,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上下联动,发挥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试点地区的交通运输、财政部门也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调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紧密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起,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用于县、乡、村道日常养护的定额标准每年每公里分别不低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2021年自治区财政首次按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元、乡道1500元、村道900元的补助标准补助1.46亿元到市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极大缓解了各市县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压力,同时有助于各试点地区利用自治区补助资金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改革,有效推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

  (三)强化过程监管,建立奖励激励机制。2021年广西利用农村公路综合督导检查的机会,通过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指导各试点地区摸准脉、下准药,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养护资金缺乏、管护人员少、超限超载车辆损坏道路等问题提出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各试点地区加快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度,落实相关措施。同时,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将依据考评结果,对推进试点改革成效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激励和政策支持,激发了改革试点区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及时总结经验,推广经验。各试点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的改革试点方案,高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强对试点地区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通过召开“四好农村路”现场会、培训讲座、专题宣传等多种形式,推广破解农村公路管养难题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制度,积极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截至2021年底,6个试点地区均出台“路长制”实施方案,已设置路长2738名,设置路长公示牌1419块,桂林市、贺州市、兴宁区、柳城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均实施“路长制”信息化,有效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地实施。

  (二)积累多方面的经验。各试点地区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涌现出一些工作亮点,积累了多方面的经验。例如兴宁区管理养护已实现“五个100%”,即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路长制”覆盖率达100%,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达100%,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养护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比例达100%;开设各级路长管理账号109个,上线微信小程序“公路随手拍”,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精细化、数字化、网格化;累计投资约1.3亿元建设“美丽农村路”里程约25公里,通过乔灌搭配、花卉点缀打造景观长廊,搭建公路沿线观景台、驿站等服务性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桂林市完善了“自治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和村委会积极参与”的五级管理体制。贺州市积极推行“路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的使用与管理,通过发挥系统的“养护管理”、“路长制”、“工程监管”、“安全隐患”、“灾毁风险普查”作用,提高实现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恭城县打造主题突出的农村景观公路9条,共计34.58公里。武宣县142个建制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进一步细化“路长制”管理机制。柳城县开辟农村公路养护扶贫公益性岗位,实行“农村公路养护+公益岗位+扶贫就业”模式,吸纳46名脱贫户参与农村公路养护,每人月均增收800元,实现农民增收和公路养护增效“多赢”;打造大埔至凤山美丽公路项目,在沿线视线开阔的路段建设4个观景平台,建设花池、步道、自行车驿站、休闲座椅、沿线体育标志等设施,提升公路服务能力。

  (三)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部分试点地区充分利用试点的契机,持续推进当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南宁市兴宁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进一步巩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荣誉。部分地区的“四好农村路”实现新突破。2021年柳州市柳城县、来宾市武宣县均荣获“四好农村路”国家示范县。2021年贺州市八步区、昭平县荣获“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贺州市成为广西首个示范县全覆盖的自治区级示范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各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创新,做好先行先试、打造样板,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好试点地区“侦察兵”和“试验田”作用,为全区全面推行改革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二)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改革进程,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全面推行“路长制”。严格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持续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通过压实市县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格局,同时鼓励各试点地区进一步探索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信息化运用,进一步提高管理的效率。

  (四)推行多元化的管理养护模式。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鼓励采取沿线农户个人或组建养护班组方式承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积极引导沿线受益企业认养农村公路,鼓励社会力量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公路养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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