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垃圾分类有新规:鼓励使用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环利用产品

来源:建筑界编辑:林玲玲发布时间:2022-02-15 10:02:10

[摘要] 《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于3月1日施行,《办法》提出:鼓励使用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等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


  《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对生活垃圾的设施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办法》提出,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种。市级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布局城市生活垃圾投放点,建设满足当地需要的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和场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处副处长郑占士表示,作为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郑州市目前市内9区已经实现从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的全闭环管理。

  垃圾分类要做好,源头减量很重要。《办法》提出:鼓励使用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等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行净菜上市;快递、电子商务等企业应当主动提供和使用绿色包装;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此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对此,河南省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会长张海林表示,目前大部分餐饮服务企业会让消费者自行选择是否使用一次性餐具。另外,近年来,大多数餐饮企业对党和政府的号召都是积极贯彻的,鼓励消费者少点餐、剩菜打包等。“其实已经贯彻很多年了。”张海林说。

  在分类投放方面,《办法》明确规定,市、县(市)级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规范不同垃圾收集容器的图文标识、颜色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应当结合自然更新分批改造、更换。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郑占士认为,政策实施之后,还需要长时间持续、有力推进。“因为毕竟改变一种分类的习惯需要长时间的习惯养成。对郑州来说,现在要做的就是更加细化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比方说你让大家怎么提高自己投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包括准确率,这些工作我们需要持续推进。”(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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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垃圾分类,使用可再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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