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业安全生产很重要,煤矿工程井下探放水措施要掌握

来源:建筑界编辑:林玲玲发布时间:2022-01-26 13:53:15

[摘要] 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接下来我们就下了学习下煤矿工程井下探放水的措施。


  其基本要求是:

  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订。发现水患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由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构造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

  煤矿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

  矿井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部门要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陷落柱等构造充水时,必须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采。

  一、探放水原则

  必须做好水害分析报告,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还必须做到“有疑必停”。必须经探放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才能向前掘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视实际情况确定防水设施。在采面回风巷掘进和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探放水设计包含以下方面:

  探水起点的确定:为了确保采掘工作和人生安全,将水淹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

  ①积水线:积水边界线(小窑采空区范围),其深部界线应根据小窑或老空的最深下山划定。

  ②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对采掘工作造成的老空、老巷、硐室等积水区,如边界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时(本矿小窑开采深度小)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煤层中不得小于30m,岩层中小于20m。对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的积水区,探水线至推断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小窑,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同时坚持“有疑必停”,防止发生透水事故。掘进巷道附近有断层或陷落柱时,探水线至最大摆动范围预计煤柱线时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石门揭开含水层前,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

  ③警戒线:

  沿探水线外推50-150m(在上山掘进时指倾斜距离)即为警戒线。

  二、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的井巷及采空区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2、有与溶洞、含水层及与之有水力联系的导水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也可采取其它防治措施。

  3、打开隔离煤柱前必须探放水。

  4、接近有水的采煤工作面时必须探放水。

  5、接近未封闭又可能突水的钻孔时必须探放水。

  6、煤层顶板的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7、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段时必须探放水。

  区内有采煤历史。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小煤窑分布于可采煤层露头附近,形成的采空区较多。但其开采深度较浅。由于地质资料没有准确提供小煤窑及老空区开采深度和范围,因此无法确定小煤窑积水探水线的位置。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收集有关资料,确定小煤窑积水位置,以防开采浅部煤层时和小窑、老窑穿透而产生透水事故。

  三、探放水注意事项

  1、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结合探水巷道的实际,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探放水作业人员一旦面临突水威胁时的避灾路线。

  2、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必须提前撤出可能受探水作业地点突水威胁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的所有人员。

  3、安装钻机探水前,

  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加强钻场附近的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②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③在打钻孔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④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4、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5、钻孔水压过大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避突然鼓出的措施。

  6、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状况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探放老空水或采空区积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8、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9、排除上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排水过程中,有害气体有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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