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29条具体要求,推动全省城乡建设工作向绿色、低碳、生态方向持续转型。
江苏,文化底蕴深厚、江河湖海交织,孕育出独特的地域文化和人居环境,铺就了宜居宜业的幸福底色。近年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决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江苏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绿色发展为笔,奋力书写新时代答卷,美丽江苏建设的丰硕成果正一一铺陈,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时代风貌正奋力展现,城乡宜居之美和新旧融合之美正渐次绽放。
全省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99%,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9亿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量5416个、占全国20%以上;引导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从65%向75%提升,节能建筑累计达23亿平方米,占城镇既有建筑总量的63.3%;共有38个项目获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占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总数的16.2%。全省累计获得国家生态园林城市9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为美好生活“造绿” 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
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消耗大省、碳排放大省,2020年,建筑领域碳排放量约1.2亿吨,占全省比重的16.7%。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建筑领域碳排放量还将继续增加。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是推进江苏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为人民群众建设更加健康宜居生活家园的重要抓手。
2021年4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建筑、住区/街区、城市和乡村四个方面提出了29条具体要求,并将核心关键指标纳入绿色建筑年度督查考核。这一举措,再一次彰显了江苏推动全省城乡建设工作向绿色、低碳、生态方向持续转型的魄力与决心。
一直以来,江苏从未停下过追求绿色发展的脚步。在2015年发布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动绿色建筑全面普及的基础上,江苏于2017年年底出台了《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构建了绿色建筑全寿命期闭合监管机制。省级层面还将绿色建筑发展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人居环境奖创建指标等体系之中,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体系日益完善。
随后,江苏根据省情修订发布了新版《住宅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等一系列地方标准,有序渐进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同时坚持示范引领,设立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支持高品质绿色建筑实践、绿色低碳城区示范、建筑能效提升和重大科技支持四种类型项目,全省累计安排资金超过22亿元,支持示范项目近千个。
结合不断深化的绿色低碳实践,江苏还积极引导绿色低碳实践拓展延伸,绿色印记逐渐从“浅”到“深”。组织开展绿色城区创建活动,在新建区域内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绿色校园等项目实施。建设实践逐步向智慧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等新方向迈进,陆续发布《装配化装修技术标准》《成品住房装配化装修构造图集》,积极推进《江苏省装配化装修施工质量检测验收规章》编制,全面提升区域整体的绿色化发展水平。目前,全省累计推动77个绿色生态城区集成示范,实现了设区市全覆盖,并在全省县级城市全面推进。
江苏在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同时,不忘守护好百姓的“身边绿”,通过空间织补、功能联结、品质提升,建设百姓喜闻乐见的高品质绿色空间,让“绿色”更加可亲可感。2021年5月,发布“新发展阶段城市园林绿色江苏倡议”,倡议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立足当前、面向未来,让城市园林绿化更绿色生态、更功能多元、更美好宜人。积极开展便民型公园绿地建设,组织编制《江苏省口袋公园建设指南》,加强省级层面技术指导,打造触手可及的“小美好”。实施城市公园免费开放,因地制宜开展“公园+”,完善公园绿地游憩休闲、健身运动、文化科普等复合功能;首批6个古典园林已于2022年元旦免费开放。以园艺博览会为抓手,推动全省园林园艺创新绿色发展,连续举办十一届江苏省园博会,积极承办第十三届中国(徐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大力推动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持续完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构建,从“城市中园林”向“园林中城市”大步迈进。目前,江苏已率先实现所有设区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全覆盖。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个、历史文化街区5个,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一。举办七期“江苏·建筑文化讲堂”和八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推动建筑文化普及。
为传统风貌“留白” 让历史遗存绽放时代光芒
多年来,江苏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的进程中,高度重视保护、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统筹做好历史遗存保护和活化利用,让文化遗产光彩再现。
江苏系统组织开展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特色和价值研究,指导各地推进规划期至2035年的新一版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江苏省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条例》修订。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关于实施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传承工程的意见》,开展传统营造技艺系列研究,抢救性保护、原真性记录江苏传统营造技艺传承发展的历史脉络。指导各地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探索实践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模式,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
此外,江苏还积极推动特色风貌塑造和建筑文化普及。推动城乡空间特色的当代塑造,构建全省空间特色结构体系,明确省域特色风貌塑造重点特色空间的管控要求,提出城市特色塑造、镇村特色发展及联动塑造当代城乡魅力特色区的行动指引。组织编制的《江苏省城乡空间特色战略规划》被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授予“规划卓越奖”。结合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构建省、市、县三级沿海地区特色风貌管理体系,建立供地方选择的总建筑师团队专家库,指导沿海地区建立总建筑师制度,组织编制三年行动计划、风貌塑造设计导则,指导沿海三市做好特色风貌塑造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文化普及,江苏持续开展建筑文化社会推广活动,连续举办七期“江苏·建筑文化讲堂”,邀请多位院士、大师主讲,累计观看人次近1000万;连续举办八届“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参赛人次累计超4.4万,作品近万件,推动形成“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的社会共识。
江苏确定公布了两批共32个美丽宜居城市省级试点城市(县、区)、321个省级试点项目。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提高至26.06%;累计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1万多个,受惠居民超过330万户。2个城市入选国家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十三五”以来,全省改造城市易淹易涝片区900多个,实现城市易淹易涝片区动态清零;新增公共停车位约80万个。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供水能力达3200万立方米/日,深度处理比例约99%。2021年以来,整治停车收费管理问题7000多个,建成垃圾分类达标小区2500个。
为城市建设“添彩” 让宜居理念浸润美丽家园
2019年,江苏被列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首个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省份,以此为契机,江苏从住房条件改善、城市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等多个方面持续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美丽宜居家园。
为推动更多百姓实现“住有所居”,2021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请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让更多百姓“出棚进楼”。自2018年国务院“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以来,江苏棚户区改造工作已连续4年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彰。
在住有所居的基础上,江苏积极推动实现住有宜居,让百姓幸福指数再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连续4年被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予以强力推进,老百姓的住房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在推动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的同时,江苏还有序推进“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创建、绿色社区创建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大力改善社区人居环境,补齐设施短板,提升社区宜居性。目前,全省已累计创建424个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1807个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聚焦百姓身边的“城事”,江苏不断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精致度”,提升百姓获得感。围绕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率先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总体要求,落实建设重点措施;印发《江苏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组织各地编制专项规划,加强与相关规划衔接。此外,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省级成立专项工作组,扎实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有序推进,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针对城市中的“停车难”现象,将停车便利化工程纳入年度民生实事,通过加强闲置地块利用、窗口单位内部置换等方式增加停车泊位供应,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利用停车位分时租赁、泊位信息发布技术,推动停车泊位在线共享。
通过3年多的努力,改善了苏北地区超过30万户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江苏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苏北5市改善农户的满意率达93.3%。目前,全省已建成446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覆盖了所有涉农县(市、区),累计公布439个省级传统村落和365组传统建筑组群,优选部分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和传统村落,与周边旅游资源串联形成26条美丽田园乡村游赏线路,推动农旅融合。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22个镇(建制镇)被命名为全国特色小城镇,数量居全国前列。
为乡村名片“烫金” 全面铺开乡村振兴新图景
“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来到江苏的乡村,俨然走进诗中的胜境,五彩田园、稻谷花海,日新月异的变迁与发展,是江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以来的真实写照。近年来,江苏采取了一系列打造美丽乡村的务实行动,为广袤的乡村大地再添精彩一笔,收获的阳光洒满“希望的田野”,乡村振兴的美好图景正徐徐展开。2021年年初,在《江苏省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报告》中,高度评价了江苏苏北农房改善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工作,认为江苏“为全国贡献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江苏样板”。
谨记习近平总书记对苏北老区人民的殷殷嘱托,针对苏北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差距大的实情,江苏积极回应农民群众热切期盼,着力实施苏北农房改善工作。围绕“钱、地、人、建、产、治”六个重点领域,先后出台资金调度使用、资金管理结算、土地利用保障、农房建设管理等系列配套政策,省级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编制了农房设计方案等系列技术指引和图集,研发上线“农房建设服务网”,全方位提供农民建房技术咨询服务;组织设计大师、优秀设计师开展全过程跟踪指导,推动设计师陪伴式服务,通过强化设计引领,高质量推动农房建设品质不断提升,建成了一批公共服务好、产业发展优、文化特色足、群众满意度高的新型农村社区,让农民过上了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
围绕“特色”“田园”“乡村”三个关键词,江苏精准发力,创新推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探索乡村振兴的多元路径。先后印发创建工作方案、优化评价命名标准、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省级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加强工作创新,举办首届大学生“丹青妙笔绘田园乡村”活动,激发青年学子投身乡村建设行动。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积极组织开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摸底调查。
此外,江苏还率先组织编制了《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南》,被作为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首部规划团体标准向全国发布。“十三五”以来,按照“分类引导、差别发展、择优培育”的理念,先后选择83个在产业发展、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空间景观等方面极具潜力的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开展试点建设,并结合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优选40个小城镇开展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试点。
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预计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98亿元,同比增长3.8%。特级企业资质数量全国最多,10家企业进入全球最大国际工程承包商250强。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建设项目覆盖“一带一路”沿线54个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二,申请材料减少近一半,全流程审批时限明显缩短,所有类型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
“蓝图”绘就谱新篇 建筑业实现蓬勃发展
现如今,江苏建筑产业正在总量最大的基础上向实力最强迈进,全省建筑业继续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保持全国首位。建筑产业和建筑企业发展日趋高质量,发展方式愈发现代化。江苏建筑业走出了一条勇攀高峰、锐意进取的跨越发展之路。
随着市场竞争力的不断增强,江苏建筑业市场不断开拓,从立足省内到扬帆海外,江苏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建筑业“走出去”。与此同时,持续推进建筑业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转型,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13家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南京、苏州、南通19个标段的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工程组织方式改革,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
在改革创新的浪潮中,江苏勇立潮头,积极探索。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各地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集中建设运行机制,多个通过集中建设模式建造的大型工程项目已“拔地而起”。不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验工作,建立与消防救援机构协作机制,探索铁路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协作机制及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审验管理;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特殊消防设计评审和250米以上建筑消防设计加强措施论证管理要求。
在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中,江苏积极“破题”,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以“不见面审批”方式获得施工许可电子证书,全面实现各类从业人员考试注册证书电子化。国家、省、市、县区四级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基本建成,功能不断完善。一大批重点产业类项目运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实现快速落地开工,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自动评价模型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目标总体实现,新的审批和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全省累计整治城市危房8685幢,实现城镇D级危房住人“清零”目标。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共排查城镇既有建筑579万栋,其中已审核存在疑似安全隐患的建筑共23982栋。“一年小灶”以来,全省累计消除697公里老旧管道、135处违法占压管道、71处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场站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隐患3.2万余处。
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坚决筑牢发展底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江苏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围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印发《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城市危房整治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1012.7万户农村房屋排查工作。其中,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28.3万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有1296户,已全部进行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的721户已整治解危,完成了国家明确的阶段性目标。
围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严格整治建设单位违规行为,明确对事故责任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将“超危大工程”纳入信息化动态监管。出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将项目端费用纳入工程造价,为智慧工地可持续、全覆盖打下良好基础。在全省建成31个省级建筑工程绿色智慧示范片区、近700个智慧工地项目,通过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围绕百姓普遍关注的城镇燃气安全,江苏不断提升其本质安全水平,在深化实施一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发布《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研究制定《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题方案》,部署开展了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共组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5239次、发放《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手册》790万份,手册同步通过有线电视开机画面播出达2.2亿次;积极开展燃气安全“体检”,完成居民用户入户安检1339万户、覆盖率约80%;为48万户居民更换配件、为8万户居民更换燃气灶具。
下一步,江苏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两个文件”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两个行动”,筑牢房地产市场和城乡建设安全“两个底线”,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承担好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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