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棚户区改造要求加强改造建设和安置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分配结果群众满意。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保证了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都能明显提高。棚户区改造还要求加强改造建设和安置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分配结果群众满意。
不过,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依然艰巨。据调查,截至目前我国仍有超过1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居住在棚户区中。此外,各地还有不少“城中村”、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厨卫设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帮助这些居民较快地解决住房困难,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笔者以为,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群众意愿是否得到充分尊重,是关系棚户区改造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现在国务院会议明确要求,棚户区改造要尊重群众意愿,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好事办好。这就要求在撤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把棚户区改造建成真正的“民心工程”。棚户区改造不同于商品房开发,在一些城市棚户区甚至位于偏远地带,商业开发价值低,政府基本是“纯投入”。但是各地区、各部门资金再紧、困难再大,也不能在棚户区改造上动歪脑筋、做“表面文章”,要把这项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通过多种措施解决建设中的资金等难题,切实保障房屋质量、搞好配套设施,让群众住得放心、住得舒心、住得安心。(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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