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受托发布租赁房源信息的,须通过“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户和二手房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未取得的不得发布信息。
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推进昂地产经纪机构租赁房源核验及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提出未经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的租赁房源,各网络信息平台不得发布。
通知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受托发布租赁房源信息的,须通过“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户和二手房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未取得的不得发布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达成的租赁交易,应自达成租赁交易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各区县、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本辖区租赁房源核验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监督管理,对未按通知要求开展租赁房源核验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要采取及时约谈、书面警示、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中新经纬)
以上就是建筑界快讯频道为您带来的“西安大力度规范租房市场,无核验码不得发布房源信息”的内容,建筑界快讯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建筑新闻热点的内容,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